憑什麼不能光膀子跑?男跑者怒吼:這是我的權利與自由!
在高溫天氣下,許多跑者選擇脫掉上衣,以追求更舒適的跑步體驗。
究竟男性跑步時不穿上衣是否是個人選擇的體現,還是需要遵循的公衆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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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天氣下的跑步困境
在炙熱的夏天,跑步無疑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活動。高溫天氣下,人體在運動過程中會迅速升溫,爲了調節體溫,身體會大量出汗。然而,過度的出汗常常令跑者感到不適,因此,許多男性跑者選擇脫掉上衣,讓自己更涼快。
在廣西某公園,一名男子光膀子進行晨跑,工作人員緊跟在男子身後,不斷地提醒他把衣服穿起來,而男子則回答稱自己是在跑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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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勸阻男子,應該尊重公共場所的規定,爲他人考慮,不要光着膀子在公園內跑步,以避免對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和不適。
男子怒道:“憑什麼不能光膀子跑?這是我的權利與自由!”
這一事件引發了討論,部分網友支持管理人員的做法,認爲在公園中光膀子跑步確實不符合社會公共審美標準。
他們認爲,公園作爲一個公共生活區域,應保持整潔有序的形象,而光膀子跑步可能給他人帶來不適。此外,某些人認爲這是對公衆禮儀和文明習慣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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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表示不以爲然,認爲光膀子跑步是個人選擇,只要不干擾他人、未觸犯法律法規,就不應成爲被幹涉和指責的對象。有網友認爲,天熱脫去上衣跑步是在追求身體舒適和健康,並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不該被視爲不文明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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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場合的文明標準
光膀子跑步是否文明,並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文化背景和社會環境的差異,決定了何爲文明並不具有絕對的界限。
在專門的運動場地,比如田徑場,光膀子跑步被普遍接受。這是因爲在這些場合,人們通常對運動狀態有更高的包容度,理解運動者需要在炎熱天氣中追求舒適和降溫的必要。在這些地方,光膀子跑步不僅僅是一種自我選擇,也是被社會默認的一種合理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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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公共商業場所或居民區、公園內,這種行爲可能不被鼓勵。這裏的人們活動的目的多種多樣,且通常並非爲了運動。他們可能因對公共秩序、環境美觀或傳統文明標準的考量,對光膀子這種略顯隨意的行爲持有異議。
因此,在不同場合中,我們必須有選擇地調整自身行爲,人流大的公共場合還是穿一下上衣會比較文明,不能太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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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曾深度聚焦“多地積極整頓‘膀爺’不文明現象”,主持人朱廣權評論說:分不清是天太熱穿上衣服愛出油,不露肚子汗會流,還是放蕩不羈愛自由,你以爲的 “個人行爲”,卻是別人眼中膈應人的行爲。
《北京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也明確規定,公衆場合嚴禁赤身露體,以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與文明風貌。
然而,即便酷暑難耐,夏日炎炎之下,“光膀子街邊擼串”與“光膀子跑步”的景象依舊在各地頻繁上演,屢見不鮮。
顯而易見,關於“穿不穿”的話題始終佔據着輿論的風口浪尖,備受爭議。
跑步者選擇光膀子跑步,可能僅僅是爲了舒適和健康,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儘可肆意揮灑,大步流星,無視旁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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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結底,關鍵在於尋求平衡。若想光着膀子跑,可選擇靜謐無人的小徑;若需在人潮中展現活力,那還是穿一件背心更爲妥帖。如此,既滿足自我,又不失得體,兩全其美!
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光膀子”,真正的和諧在於在互相理解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共同點,實現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
每個人都享有自由選擇穿着的權利,那麼,“光膀子”跑步,算不算自由?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