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魷魚遊戲”,專坑沒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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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於虎嗅年輕內容公衆號“那個NG”(ID:huxiu4youth)

作者 | 木子童

編輯、製圖丨渣渣郡


韓國人有韓國人的《魷魚遊戲》,中國人有中國人的“自律挑戰”。


名爲“自律挑戰”的各種苦行僧遊戲早已是國外網紅的流量密碼,而在中國,它正演變爲一款專供絕路人的神祕遊戲。



它像《魷魚遊戲》一樣,提供足以讓你鹹魚翻身的鉅額獎金,“沒那麼容易又有一線生機”。


唯一不同之處在於,它不要你的命——但比要命更要命。


01
天上掉餡餅


只要堅持獨處26天,就能拿走85.9萬元。


這條件,誰聽誰不得貪心一顫?


當然,“獨處”還有一些附加條件,但看起來只要多加註意,也不是什麼難題:


挑戰者必須在指定房間中居住,每天10點熄燈、6點開燈,一天中只能開關燈一次。


挑戰者必須接受直播,挑戰期間不可移動、關閉、覆蓋、遮擋攝像頭,不可以任何形式遮擋面部。


每天在指定時間段使用手機,使用及通話不可超時,使用後放置回原位,不可離開監控範圍。


不可主動與外界交流,不可做出不雅動作,不可飲用及遮擋房間內的啤酒。


有些繁瑣,但算不上過分。都是基於“健康常識”與“直播規則”的衍生,彷彿只要耐得住寂寞做個正確而健康的人,就可以坐等拿錢。


這就是去年突然流行起來的“自律挑戰”。



在指定房間,簽署合約,按照合同約定規則,“自律”地生活一定時間,只要在約定時間內不違反規定,即可拿走天價獎金——聽起來是百利而無一害。


甚至有些值得感動,自打離開咱媽和王多魚,哪還有人會爲了你活得更健康而給你發錢?


來自寶雞的張先生,就是在短視頻平臺刷到了這樣一個直播間。


主播介紹,他們公司正在舉辦一場“自律挑戰贏取獎金”的活動,成功挑戰3天,就可以拿到6800元,成功挑戰6天獎勵2.8萬元,成功挑戰9天獎勵5.8萬元,成功挑戰12天獎勵8.8萬元,如果挺過26天,就能獲得85.97萬元。


期間食宿由主辦方提供,活動全程錄像。



細細讀完主播發來的規則,考察過活動真實性,張先生躊躇滿志地繳納了6900元報名費,前往西安開啓挑戰。


結果發現,這哪是什麼意志考驗,根本就是合同法普法宣傳。


不到24小時,張先生就慘遭淘汰,理由是遮擋面部超過3秒。


原來看似公平公正公開的合同裏,其實步步殺機。


真正的殺招都藏在無害的括弧裏,在“不可以任何形式遮擋面部”的規則後,括弧寫道:如產生遮擋動作每次不可以超過3秒鐘。



就這短短一行字,無數人折戟沉沙。


懊惱一番,張先生立刻二次報名,再交6900,這回堅持到了第二天早上。


因爲起牀想整理一下被子,背對鏡頭超過3秒,又踩了“面部遮擋”紅線。


不信邪的張先生又向朋友怒借7000元,第三次報名。


這次他把挑戰檔位從26天下調到了10天,但事情的發展沒有任何區別:因爲運動時遮擋了房間內的啤酒,違反了挑戰規則,張先生的6900元報名費再次被沒收。



事實證明,天上不會掉餡餅,但一定會掉陷阱。根據合同,主辦方有一千零一種方法可以判定挑戰者失敗。


來自長沙的陳先生,繳納了9000元報名費,結果不到一天就被判出局,因爲揉眼睛超過3秒,被判定面部遮擋。


或許是爲了讓他別白來,至少體驗時長給足,主辦方直到第三天才告訴仍在刻苦自律的陳先生他早就已經出局。


還有人因爲睡覺時用枕頭遮住了臉、換衣服時露出肚皮、用完遙控器沒放回原位慘遭淘汰。


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源源不斷的挑戰者帶來一沓沓豐厚的報名費,帶走一肚子人世險惡。


02
自願選擇


不是沒人報警,但收效甚微。


連交三次天價“學費”後,張先生怒火中燒。他向公安舉報、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了挑戰賽舉辦公司。


兩部門表示無能爲力,建議他尋求法律起訴。


根據澎湃新聞,長沙的陳先生向市監局投訴後,當地市監局也回應稱:


經對涉事公司調查,挑戰者在簽訂合同時進行了全程錄像,挑戰者在合同的每一條款上都按了押,“從合同來看,沒有誘導消費者的情況”。


說白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遵循“自願原則”,自律挑戰這一腳,穩穩踩在了難以管轄的灰色地帶。


面對張先生的“詐騙”指控,組織公司回應得格外硬氣:“我們現在去法院,法院都是認可過的,工商局、派出所都是認可過的,他投訴、他說啥就是啥了?”


他們稱,自律挑戰並非不可能的任務,有人成功通關拿到獎勵,儘管這一可能性只有“千分之一”。



現在,張先生的案件庭前調解失敗,正在等待開庭。


如果一個規則殘酷的遊戲是玩家自願參加,那麼他們的悲慘下場究竟應該指責遊戲提供者,還是貪心的自己?


這也是《魷魚遊戲 第二季》討論的主題。


當上一賽季唯一倖存者、主角成奇勳痛斥遊戲統治者“利用別人陷入困境的人生”草菅人命時,統治者回答:


“參加遊戲都是你們自願選擇的。”


“我們只是創造了遊戲。”



正如孔劉在公園裏對流浪漢做的社會實驗:一塊麪包和一張等價值的刮刮樂擺在面前,流浪漢會選擇哪個?


公園裏的所有流浪漢,都選擇了刮刮樂。



似乎,“自律挑戰”受害人有足夠的理由被稱作“自業自得”。


從最開始,“自律挑戰”就像一場拙劣的電信詐騙,處處散發着可疑的氣息。


當我隨意點進一間“自律挑戰”直播間,觀看不足一分鐘,就收到了後臺親切的私信:


“你好,+○○○○○瞭解詳情哦。”


衆所周知,一個賺大錢的好事,如果還有親切周到的售前服務,那代價一定在後面。



幾輪媒體曝光後,合同依舊用着換湯不換藥的老版本。


早六晚八定時開關燈、不允許赤裸身體、可以玩手機但不可以移動手機、不可以以任何形式遮擋面部。


唯一的更新是,面部遮擋動作不可超過3秒,變成了“靜態時如產生遮擋動作每次不可超過3秒鐘,走路不算”,新聞裏提到最多的揉眼睛、疊被子問題,不再會被判定失敗。


但粗略掃下來,依舊可以預想出一百種導致挑戰失敗的意外。


比如睡覺時不小心踢被子,露出了肚臍。



除了有問必答的客服,每一處都透露着隨時準備撤攤子跑路的敷衍。


合同裏錯字連篇。



主頁高高置頂的幸運兒通關領鈔票的場面,時間還是1年前。


直播間甚至不肯放出挑戰者的實時畫面,只是循環播放着幾分鐘的錄播片段。


一位中年男子百無聊賴地從桌邊走向廁所,從廁所走向沙發,再從沙發走回桌邊,彷彿陷入了禁閉島的無限時間。



誰也無從知曉,究竟有沒有人真的領到過鈔票,又有多少人真的參與其中。


每個人都有無數次機會嗅出危險可疑的氣息,可偏偏他們還是選擇“賭一把”,於是,這些受害者在我們看來,多少有幾分“活該”:


造成這一切的,難道不是你自己的選擇嗎?


03
希望


受害者有罪論是解釋的一種,但它還不足以解釋一切。


“自律挑戰”顯然是門好生意,各種自律挑戰室在神州大地遍地開花。


短短20分鐘,我就刷到了不下十家。


據報道,與張先生同期參加挑戰的有六七位報名者,這是怎樣一筆快錢,已經不勞多想。


這麼有賺頭的生意,爲什麼直到去年才突然興起?爲什麼故事編織得如此粗糙,人們還是前赴後繼?


病在表,亦在裏。


絕大多數挑戰公司都擺出大門四開的開放姿態,只要18-55週歲,身心健康即可,不限男女。



但其實,從挑戰細則中就可以隱隱窺視到,挑戰者有着極爲相似的面貌:


可以喝“8+1”,可以“冒氣兒”——這些暗語指向離不開菸酒的中年男性,他們的背後同時還隱藏着一連串的標籤:文化程度不高、經濟壓力大、生活陷入困境。


和《魷魚遊戲》的參與者幾乎如出一轍,他們往往揹負着沉重的外債,只有一筆天降鉅款才能幫助他們擺脫困境。


三次挑戰屢敗屢戰的張先生,就是揹着債務而來,結果挑戰後,反而欠得更多了。他們,是正在增長的負債人羣中的一份子。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數據,截至2024年12月26日,我國的“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俗話說的“老賴”,已超過850萬個。



時代的風還在向前吹揚,而風中的沙礫已然挫痛許多沉默的臉龐。


他們不是衣食無着的極端貧困者,但在往前趕的路上,不小心崴在了道旁。他們依舊相信自己能行,畢竟一路就是這樣支撐着家庭走來。


只是要有一筆橫財,帶來一場翻身仗。



他們或許躲過了意外中彩票、緬甸好工作的詐騙,但卻一頭栽進了“自律挑戰”。因爲自律挑戰不是無功之祿,它要你先喫點苦。


王祥臥冰,於是鯉魚感動得自己蹦出來成全他的孝道。郭巨埋兒,於是土裏自己長出黃金。


熱衷“奉獻”敘事的東亞人總是更容易相信,喫苦是有價值的。


一個個古典故事喫苦與回報之間串聯起牢不可破的因果關係,即便它們可能毫無邏輯。


於是人們順理成章地相信,憑藉自律挑戰中精神意志的嚴苛奉獻,可以贏回金錢的報償。


就像1978年的謝德慶,在只有12平米的《籠》中,不說話、不外出、不看電視,不寫作,呆上整整一年,成就行爲藝術史上的赫赫威名。



《魷魚遊戲》中,孔劉代表的上層人踩爛了滿地的麪包,面對心疼的流浪漢,他鄙夷道:


“把這些扔掉的是你們,不是我。”


他鄙夷這些被貪婪矇住眼睛的賭徒,恥笑他們的愚蠢與短視,卻不知道,障目的可能是貪婪,也可能是一絲微渺的希望。



在《貧窮的本質》中,社會學家班納吉指出:


窮人之所以會堅持那些看起來漏洞百出的信念,還有一個潛在的原因:在他們無能爲力的情況下,希望變得至關重要。


治不起大病,於是格外相信巫蠱——“即使他們知道解決不了什麼大問題,但還是要爲自己的健康做點兒什麼,這很重要”。


擁有餵飽今天自己的麪包,和擁有一絲未來的希望,究竟哪一種更重要?這是沒有高下的評判。


參加《魷魚遊戲》或許源自自願,但創造《魷魚遊戲》的人,纔是不幸的根源。


如果一場遊戲只有一種糟糕的結局,那麼一定是因爲這本就是一場錯誤的遊戲。





不久前,山東省蒙陰縣人民法院對一起“自律挑戰”糾紛做出裁決,判定服務公司退還挑戰者6000元報名費中的5400元。


涉案挑戰協議中的挑戰規則系拓展服務公司事先單方制定,限制了原告的權利,減輕了拓展服務公司責任,使原、被告之間權利義務不對等,原告明顯處於弱勢地位。因此,該格式條款無效。


另一方面,本案中“交6000元參與活動贏取250000元”,有“賭”的成分在內,更類似於射幸行爲,此種做法有着極高的功利性,違背了自律挑戰的初衷,也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友善、誠信相牴觸,應當做出否定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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