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遊打擊手辦商;估價36億,國內公司赴美借殼上市 | 一週說「法」
01 賠償122萬,某遊戲買量素材被判侵權《冒險島》
近期,盛趣法院訴某遊戲侵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案子二審判決生效。二審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支持了賠償盛趣遊戲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22萬元的一審判決結果。
被訴侵權遊戲在短視頻平臺的宣傳視頻中,使用了大量的盛趣遊戲《冒險島》官方遊戲畫面及素材,及其遊戲的廣告語。
盛趣遊戲作爲《冒險島》的運營商,在發現該遊戲的宣傳推廣行爲涉嫌侵權後,就其侵權行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同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發起行政舉報。
侵權買量廣告(左),《冒險島》運行畫面(右)
法院認爲:
1、《冒險島》遊戲中的經典元素(包括怪物形象及場景)等均受著作權法保護,侵權遊戲及買量廣告擅用這些元素,構成著作權侵權。
2、買量廣告使用“韓國原班人馬打造”“韓國原班團隊研發冒險手遊”“迴歸”“經典”“再出發”“續夢經典之旅延續童年經典”“重啓”“新篇章”“冒險出手遊啦”“再度集結”等廣告語構成不正當競爭。
3、即便侵權遊戲中使用《冒險島》的元素有限,但其推廣行爲吸引玩家嘗試侵權遊戲、參與創造遊戲價值、爲其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一審法院的酌定賠償額合理。
諾誠評論:
廣告宣傳是遊戲推廣的重要手段,但必須合法合規。遊戲公司在製作廣告素材時,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使用未經授權的素材,不得發佈虛假或誤導性的廣告內容。
具體而言,遊戲公司需注意:
1、宣傳時不得擅自使用其他遊戲的受保護元素,包括但不限於遊戲畫面、角色形象、場景設計等,否則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權。同時,若實際遊戲中並無宣傳廣告中的場景、角色等素材,導致玩家對遊戲產生了錯誤的認知和期待,則還有可能構成虛假宣傳。
2、宣傳文案應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表述。即便表述內容未直接指明其他遊戲的名稱,但只要內容上容易使玩家對遊戲來源產生混淆,也有可能被認定爲不正當競爭行爲。
02 米哈遊起訴手辦供應商獲賠萬元
此前,米哈遊公司在市場巡查中發現,拼多多平臺上一家名爲“ZA動漫手辦社”的網店,在手辦玩具商品鏈接使用“原神”名稱,在商品展示頁面使用“原神”名稱及相關角色形象,部分手辦外包裝還印有“原神”標識。
米哈遊公司認爲該商鋪擅用“原神”標識的行爲涉嫌侵權,遂將經營者曾某某起訴至韶關市翁源縣法院。
翁源法院審理認爲,曾某某的行爲侵犯了米哈遊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被訴侵權手辦玩具的商品類別與“原神”系列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範圍相似,曾某某在其經營店鋪使用“原神”標識,屬於商標性使用行爲。
經比對,侵權標識與“原神”註冊商標具有相似性,易讓普通消費者在選購時混淆,誤認手辦與米哈遊公司有關聯或獲授權。最終,法院判決曾某某賠償米哈遊公司10000元。
諾誠評論:
遊戲熱度高時,不但會有競品遊戲來 “蹭熱度”,還會有其他跨行業的主體進行 “蹭熱度”。對於一些商業價值較高的遊戲名稱、角色名等,遊戲公司通常會採取註冊全類別或多類別的商標來進行保護,或者採用註冊重點類別商標加上運用反不正當競爭的方式進行保護。
爲有效打擊此類“蹭熱度”的行爲,遊戲公司可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如下侵權打擊機制:
1、建立常態化的市場監測機制。利用專業軟件與人工定期排查各電商平臺及線下渠道,及時發現侵權行爲。
2、制定侵權應對預案。一旦發現侵權,先行固定、收集證據,再與平臺溝通要求下架商品並保存相關記錄,爲後續法律訴訟做足準備,以維護自身品牌形象與商業利益。
03 出售遊戲賬號後又惡意找回,賣家被判賠償違約金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由交易遊戲賬號引發的合同糾紛案件。
2023年,黃某通過網絡平臺與楊某籤合同,花費100元購買楊某的遊戲賬號,黃某收到賬號信息後,便修改了賬號綁定的手機號和密碼等。但一天後,遊戲賬號就被楊某找回,修改了密碼及手機號,導致黃某無法登錄。黃某多次索要無果被楊某拉黑。
2024年7月,黃某將楊某訴至桂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認爲,基於遊戲賬號爲虛擬財產的特殊性,黃某已按照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楊某在將涉案遊戲賬號交付於黃某實際使用後,仍負有“保證案涉遊戲轉讓賬號不被找回”的合同義務,故楊某的行爲構成違約,楊某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終判決楊某返還轉讓費100元,並向黃某支付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諾誠評論:
遊戲賬號屬於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賣傢俬自找回已出售的遊戲賬號屬於盜竊他人財產,輕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重則有刑事處罰的風險。
對於賬號買家而言,由於遊戲運營商普遍不支持遊戲賬號交易,且往往會在服務協議中明確禁止此類賬號交易行爲。因此,買家在進行遊戲賬號交易時除考慮到賬號被“找回”的風險外,還應考慮到賬號交易的行爲可能違反遊戲服務協議的規定,具有被封號、限制登錄等風險。
04 遊戲廠商赴海外“借殼”上市
11月22日,中國證監會公告稱,家遊控股(Gamehaus Holdings Inc.)已通過證監會境外上市備案,拿到備案通知書。
根據備案通知書,家遊控股擬通過境內運營實體重慶灝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與境外特殊目的併購公司Golden 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簡稱“Golden Star”)合併,實現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
天眼查資料顯示,家遊控股旗下有兩家全資子公司,分別爲重慶灝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狂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依託上述兩家遊戲全資子公司,家遊控股成功收購和投資約20家遊戲公司,並計劃通過“借殼”在美國納斯達克掛牌上市。而其“殼”公司Golden Star於2023年5月在納斯達克掛牌交易,募集資金爲6000萬美元(約4.34億元人民幣),由Linjun Guo實際控制。
根據此前公告,這兩家公司合併完成後新成立控股公司Gamehaus Holdings,合併後的新公司價值5億美元(約36.23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