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售《原神》卡牌被罰57萬;國內電競俱樂部擬募集2000萬美元上市|一週 ...
01 《原神》跨界維權,卡牌生產商被罰57萬
近日,上海市徐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一則設計、生產、銷售《原神》盜版卡牌的行政處罰案例。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6月起至案發,當事人方某組織其名下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設計侵權卡牌產品底稿,未經授權使用了米哈遊註冊商標“原神”“GENSHIN”“GENSHIN IMPACT”“楓原萬葉”“迪盧克”等。截至案發,當事人組織生產製作侵權卡牌產品共計十萬餘包,銷售侵權卡牌產品的違法經營額共計十四萬餘元。
徐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方某及名下的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侵犯了米哈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責令當事人方某及其名下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作出五十七萬餘元的行政處罰。
諾誠評論:
針對跨界侵權行爲,遊戲公司可以從侵害著作權、侵害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等多個角度進行全方位維權。
在日常經營管理時,遊戲公司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及時註冊商標以及登記版權,嚴格管理授權合作,加強員工培訓,運用技術手段預防侵權。
一旦發現侵權,遊戲公司應立即收集證據,向相關平臺舉報並向侵權主體發函警告,必要時採取法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此外,遊戲公司還可以通過公關和媒體曝光,提升公衆對侵權行爲的警覺,全方位維護自身權益與品牌形象。
02 某國內廠商與日本光榮遊戲庭外和解
當地時間7月10日,Koei Tecmo Games(下稱“光榮遊戲”)發佈公告稱,已與國內廠商Y之間就侵犯版權的訴訟問題達成庭外和解。
據悉,該案件爲廠商Y海外遊戲的廣告中,使用了光榮遊戲旗下《信長之野望》和《太閣立志傳》兩款遊戲的音樂、遊戲畫面和商標。
現雙方已在庭外達成和解協議,廠商Y承認了自己通過製作和發佈廣告圖像和廣告視頻,侵犯了光榮遊戲的版權和商標權,且已於官網發佈致歉聲明。
諾誠評論:
在遊戲宣傳中,遊戲公司應確保宣傳物料如圖片、字體、音樂等均獲得合法授權或屬自有版權,避免存在存在侵權行爲而被追責。
如存在宣傳物料外包製作的情況,遊戲公司應當做好如下措施:
(1)正式合作前,遊戲公司應調查瞭解外包方是否存在侵權的過往案例。
(2)與外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時,遊戲公司應當在協議中明確約定製作的宣傳物料不得存在侵權情形,並設置嚴格的違約責任條款以兜底經濟損失,防範因宣傳物料而產生的侵權風險。
(3)遊戲公司應當預先對製作完成的宣傳物料審覈,且應該與外包方約定,不因遊戲公司的審覈,而減免外包方因素材侵權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03 星競威武擬赴美上市,或將成爲“中國電競第一股”
7月5日,電競俱樂部NIP Group Inc.(以下簡稱“星競威武”)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更新後的招股說明書,擬定股票代碼爲“NIPG”,申請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星競威武旗下經營兩個電競品牌:NIP電子競技俱樂部和eStar電子競技俱樂部。
招股書顯示,星競威武計劃以每股9至11美元的價格,發行225萬股美國存託憑證,募資範圍在2025萬-2475萬美元之間。
在招股書中,星競威武還提出了“電競+”的商業模式,試圖扭轉過往海外電競企業依賴參賽獎金與商業贊助創收的單一營收模式,主張藉助俱樂部品牌流量,孵化賽事活動、人才經紀、電競教育、電競綜合體、IP授權等多元業務。
如果此次星競威武成功赴美上市,其將成爲國內首家登陸資本市場的電競企業。
04 擅自運營網遊且未採取防沉迷措施被處罰
近日,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辦了一起擅自運營網遊且未採取防沉迷措施的違法行爲。
經查,當事人宋某運營“盛大傳奇”遊戲,該遊戲系未經審批的無版號遊戲,遊戲註冊時無需身份證號碼等實名認證信息。截至調查當日玩家充值金額合計14439元。
宋某未經審批擅自運營“盛大傳奇”遊戲,且未接入中宣部防沉迷實名認證系統,其行爲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執法部門依法責令宋某立即停止“盛大傳奇”遊戲的一切運營活動,關閉相關網站及遊戲,並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4439元、罰款人民幣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諾誠評論:
獲批版號、接入實名認證系統是遊戲合規基礎且重要的環節,否則將招致行政處罰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遊戲接入實名認證系統不僅是行政合規的要求,也是民事風險的“防火牆”。當前,無論是司法機關出具的企業指引,還是行業出具的自律規範,均指明網絡遊戲未接入實名認證系統的,如遇未成年人退款糾紛,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承擔100%的退款責任。
因此,遊戲公司應嚴格遵守版號管理制度,建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機制,以及密切關注並遵守遊戲領域的相關法律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