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族投毒案被告一審獲死刑;運營《原神》私服最高獲刑四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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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遊族網絡投毒案後續:被告人許垚一審被判處死刑

2024年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許垚故意殺人、投放危險物質案,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許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對被告人許垚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許垚因公司經營管理事宜與被害人林某產生矛盾,經預謀於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間,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

許垚還因工作上的原因與被害人趙某甲、趙某乙產生矛盾,經預謀於2020年9月至12月,在兩人辦公室內飲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趙某甲、趙某乙等四人中毒。

2020年12月18日18時40分許,許垚被公安機關抓獲。

02 周杰倫訴網易不正當競爭一審敗訴

此前,《天下3》遊戲在微博抽獎贈送周杰倫數字專輯以及演唱會門票,使得周杰倫及傑威爾音樂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爲由,起訴網易。

目前法院一審判定網易勝訴,並駁回了傑威爾205萬元索賠等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認爲:

1、《天下3》通過微博轉發抽獎贈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活動,屬常規非盈利性宣傳方式,不致誤導公衆認爲周杰倫與其存在代言關係;

2、將周杰倫新專輯元素製作爲遊戲道具,實質上是作爲兌換憑證並限定老玩家參與,不具備拉新引流和盈利的性質,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

3、在抽獎微博中使用周杰倫姓名系指明獎品來源的合理使用,且無證據表明對原告造成損害。法院認爲公衆有足夠判斷力區分此類互動營銷活動並非代言行爲,故《天下3》的行爲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諾誠評論:

首先,遊戲公司在推廣活動中可以通過提及名人姓名、作品等方式增強活動吸引力,但需確保這種使用方式明確且不誤導公衆。

例如本案中,《天下3》明確表示抽獎獎品爲周杰倫的新專輯,而不是讓公衆誤認爲周杰倫是其產品代言人。

其次,在設計宣傳活動時,要注意活動的目的和性質,特別是當涉及使用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名人權益時,應確保活動不是以不當利用他人商譽或影響力來拉新用戶、增加盈利爲目的,而只是作爲回饋現有用戶的福利措施。

例如,通過限制玩家參與的條件(如本案中的限定20級以上的老玩家參與)來降低被認定爲不正當競爭的風險。

03 角色名侮辱他人被封號,玩家起訴遊戲公司

林先生是某款模擬戰爭類手遊的長期玩家,在遊戲中累計充值了12萬餘元,並一度位列遊戲榜首位置。

在一次遊戲對戰中,林先生因與其他玩家發生爭執,使用具有侮辱性的角色名辱罵對方。對方舉報後,遊戲公司依據服務協議,永久封禁了林先生的賬號。

林先生對此表示不滿,認爲遊戲公司的處罰過於嚴厲,且未給予其充分的申訴機會,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廠商解除遊戲合同,並退還已充值的6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遊戲公司的服務協議中關於言行不雅的處罰條款是有效的,只是遊戲公司在執行處罰時存在一定的瑕疵,未給予林先生足夠的溝通機會——然而,這並不足以構成遊戲公司的根本違約。

同時,法院指出,林先生認爲因被遊戲公司封禁而影響服務體驗,但該影響難以直接具化爲經濟損失,且林先生在遊戲中累計充值的金額已陸續消費,並享受了相應服務。

最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確認解除雙方的遊戲服務協議,並駁回了林先生其餘訴訟請求。

諾成評論:

遊戲公司應當進一步完善服務協議中的處罰條款,確保條款內容明確、具體,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處罰條款應當清晰界定違規行爲的種類和對應的處罰措施,避免出現模糊、歧義的情況。同時,遊戲公司應當定期對服務協議進行審查和更新,以適應遊戲行業的變化和法律法規的更新。

同時,遊戲公司在執行處罰措施時應當注重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對於玩家的違規行爲,遊戲公司應當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確保處罰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在作出處罰決定前,遊戲公司應當給予玩家充分的申訴機會,建立健全的申訴處理機制,確保玩家的申訴得到及時、有效的回應和處理,保障玩家的合法權益。

04 米哈遊專項維權行動獲多個重磅刑事判決

3月19日,米哈遊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公告表示,米哈遊專項維權行動獲得多項法院判決。

首先是私服刑事判決。法院對涉及運營《原神》私服的案件作出判決,銀某某等五人未經授權,在網上非法運營《原神》私服遊戲並大肆牟利,嚴重侵犯正版遊戲公司的著作權。

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詐騙罪對被告人銀某某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追繳二人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此外,米哈遊專項維權行動中關於《原神》《崩壞3》盜版手辦案件也已獲兩份刑事判決,兩名被告胡某某、朱某犯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獲十個月有期徒刑,另一名被告章某某犯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獲九個月有期徒刑,共被判處罰金近四十六萬元。

諾誠評論:

米哈遊專項維權行動包含了盜版手辦、外掛、私服、員工內部泄密等侵權行爲,多起維權的成功基本都依託與公安執法部門的緊密合作。

這意味着,遊戲運營方遭遇私服、盜版等侵權事件時,一方面應當對私服等相關侵權者發函,要求立即停止傳播私服黑產的行爲並追究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對侵權者提起控告,積極與執法部門合作,以刑事維權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5 非法獲取遊戲代碼獲利,涉嫌侵犯著作權罪

近日,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某知名遊戲公司的報案,稱有不法分子未經授權許可,非法獲取並篡改其正版網絡遊戲的源代碼。這些不法分子將篡改後的遊戲更名,並通過各大短視頻平臺宣傳,發行、運營該盜版遊戲,再通過玩家充值等途徑非法獲利。

隨後,專案民警跨兩省三市鎖定並抓獲了付某、王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截至抓獲時,該團伙發行、運營的盜版遊戲私服累計註冊玩家達9000餘人,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目前,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諾誠評論:

網絡遊戲屬於計算機軟件作品,源代碼被公開意味着軟件核心技術的泄密和商業價值的貶損。

對此,遊戲公司應在內部制定嚴格保密制度,將遊戲源代碼作爲商業祕密進行保護、採取保密措施並與全員簽訂保密協議;並設立源代碼風控制度,限制接觸源代碼的人員,做好預防措施。

其次,如果遊戲公司發現疑似私服的情況,一方面應當對爲私服引流的網站、視頻平臺、主播、羣主發函警告,要求下架,儘可能防止私服信息擴散;另一方面應當保全相關證據,尤其是遊戲包體,引流羣中的聊天記錄等,儘早提起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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