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央組織部等5部委負責人就修訂“5個辦法”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日前,中央組織部分別會同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修訂印發了《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辦法》《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辦法》《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5個辦法”)。5部委負責人就此接受採訪,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修訂“5個辦法”的有關背景及必要性?
答:黨中央高度重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宣傳思想文化、教育、科技、衛生健康等行業事業單位改革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部署要求,2015年,中央辦公廳印發《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2017年,考慮到宣傳思想文化系統、高校、中小學校、科研單位、公立醫院是事業單位主體,且行業特點鮮明,貫徹幹部分類管理原則,中央組織部分別會同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技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起草印發“5個辦法”,形成以《暫行規定》爲統領、重點行業辦法相配套的“1+5”制度體系。這些年來,這一制度體系在加強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2022年,中央辦公廳修訂印發《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5個辦法”作爲配套文件需要修訂以與之銜接。同時,近年來黨中央對相關行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需要貫徹體現,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提出的新精神需要銜接落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中遇到的新問題也需要研究解決。爲此,中央組織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5個辦法”進行了修訂。
問:請介紹一下“5個辦法”修訂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考慮?
答:這次修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黨建思想,遵循不同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政策舉措,爲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修訂工作中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行業事業單位改革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實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有關精神,與《管理規定》相銜接,與近年來出臺的幹部工作政策、行業重要政策相協調。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相關行業領導人員管理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以及巡視巡察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提出解決措施。三是突出行業特點,適應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技術性特點,既體現共性要求,又考慮不同行業差異性,提煉具有行業特色、好操作、能執行的政策措施。四是落實改進文風有關要求,適當精簡篇幅。
問:對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有哪些要求?
答:這次修訂,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進一步明確相關要求。在總則部分鮮明提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強調“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等;在資格條件上強調“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要求黨組織書記應當“政治強、懂黨建、懂業務”“具有駕馭全局能力”等;在選拔任用上強調“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等。同時,圍繞完善黨的領導體制機制,在相關行業辦法中對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等提出要求,強調“健全議事決策機制,明確決策事項清單”等。
問:在領導人員政治要求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這次修訂,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進一步強化對選拔領導人員的政治把關。在總則部分,強調“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黨建思想”等;在任職條件和資格部分,將“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爲首要要求,並結合行業實際進一步突出對領導人員政治素質的要求;在選拔任用部分,強調“做深做實政治素質考察”,區分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考察重點;在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部分,將“黨的理論教育”“黨性教育”作爲教育培訓重點;在監督約束部分,進一步突出政治監督要求,強調加強對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等。
問:在領導人員專業素養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這次修訂,立足行業特點和崗位需求,對領導人員專業素養提出更高要求。宣傳思想文化系統辦法強調“具有勝任崗位職責的理論水平、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自覺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高校辦法要求“從事過教學、科研工作的領導人員一般應當佔班子成員一半左右”;中小學校辦法強調“黨組織書記一般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系統黨務或者教育管理工作經歷,校長一般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科研單位辦法強調“行政正職、分管業務工作的副職一般應當具有科研管理或者本行業領域科研工作的經歷”;醫院辦法強調“具有5年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經歷或者其他相關領域管理工作經歷”等。
問:在完善考覈評價制度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這次修訂,着眼完善體現行業特點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考覈評價制度,突出強調要“注意差異化、增強針對性,切實發揮考覈指揮棒作用”。在考覈內容上,針對不同行業特點進一步突出重點,比如宣傳思想文化系統辦法強調“強化意識形態陣地管理責任”,高校辦法、中小學校辦法強調“強化師德師風建設要求”,科研單位辦法強調“突出科技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醫院辦法強調“注意與公立醫院績效監測工作相銜接,防止逐利傾向”等。在考覈方式上,強調“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優化程序”等。在考覈結果評定上,參照有關規定,結合行業事業單位實際,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考覈優秀等次比例作出具體規定,爲實踐操作提供政策依據。
問:在完善領導人員交流、迴避制度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2022年修訂印發的《管理規定》,針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交流較少、迴避不夠規範等問題,專門增加“交流、迴避”一章,明確相關要求。這次修訂“5個辦法”,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和實際,進一步作出針對性規定。在交流方面,着眼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和區域教育資源配置、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佈局等,分別對高校、中小學校、公立醫院領導人員交流提出要求。同時,強調對專業性強的領導人員交流應當注意發揮其專業特長,防止資源錯配、人才浪費。在迴避方面,考慮到《管理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等已有具體規定,這次修訂“5個辦法”明確提出“迴避範圍和情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針對高校、科研單位、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存在的“學術近親”等現象,明確領導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涉及直接指導的研究生、本人所在學術團隊及成員利害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職情況的應當迴避;對農村地區、艱苦邊遠地區等規模較小或者情況特殊的中小學校,明確領導人員任職迴避方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掌握。
問:在領導人員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這次修訂,着眼激勵領導人員擔當作爲、幹事創業,充分調動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結合行業實際進一步完善有關措施。一是強化培養教育要求,分行業明確培訓重點內容,要求“原則上每5年對領導人員培訓全覆蓋”。二是強調健全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常態化工作機制,對中小學校和公立醫院要求“加強黨建和業務雙強的複合型領導人員培養儲備”。三是強調落實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對高校、科研單位領導人員明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獲取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四是強調完善單位政事權限清單,依規保障單位自主權。五是強調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加強人文關懷、關心身心健康等。
問:在落實從嚴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這次修訂,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要求,根據行業特點和實際,提出了規範管理、從嚴要求的系列措施。主要有:將“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爲領導人員任職基本條件;在選拔任用中強調“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結合行業實際進一步完善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有關內容,並對做好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工作提出要求;強化考覈結果運用,明確將其作爲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追責問責等的重要依據;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區分不同行業進一步明確監督重點;落實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要求,分行業完善不適宜擔任現職應當予以調整的具體情形等。
來源:新華社
編輯: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