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撒野”行爲 守護好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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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遊旺季來臨,全國各地生態旅遊景區景點迎來客流高峯。然而,個別遊客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時有發生。不久前,在新疆賽里木湖景區,有人罔顧景區規定和生態保護要求,駕車在湖畔天然草場肆意漂移甩尾,持續近40分鐘,其間不少遊客示意制止卻並未奏效。在內蒙古赤峯市大青山高寒草甸上,某戶外團隊在草甸上挖設溝渠、鋪錫紙燒烤。在西藏嘎瓦龍雪山一處網紅打卡地,現場更是一片狼藉,垃圾堆積如山,有的遊客甚至將火鍋底料湯底直接倒在雪地上,雪山聖潔的生態美景被垃圾和污漬所玷污。

這些遊客的“撒野”行爲,對當地的生態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在大力倡導生態文明的今天,此類現象爲何屢禁不止?

一方面,部分遊客存在僥倖心理,認爲自己只是“爽玩一次”,不會被人發現,即便被發現也不會受到嚴厲懲罰。這種自私自利的心態,讓他們在面對生態保護紅線時,選擇了漠視和踐踏。另一方面,景區景點監管存在諸多漏洞。許多生態旅遊景區景點面積廣闊,地形複雜,而管理人員數量有限,難以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的監管。

筆者認爲,此類現象一再發生,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在防範過程中,缺乏高懸的“利劍”,從而難以形成足夠的震懾力;而在問題查處時,“利劍出鞘”的狠勁兒不足,難以讓違法者真正付出代價。

比如,這次遊客在內蒙古赤峯市大青山高寒草甸挖設溝渠、鋪錫紙燒烤事件,涉事團隊在事發後進行了回填等補救措施。然而,回填僅是“亡羊補牢”的補救性措施。殊不知,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正如有生態學者所擔心的:在高寒草甸生態系統中,1平方米的損傷就像在人體動脈上劃開傷口,極可能引發系統性崩塌。

由此來看,遏制個別遊客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要加強生態文明教育,推動文明旅遊、愛護生態形成風尚。但這還不夠,還需要完善細化法律法規,讓制度成爲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只有這樣才能讓人們敬畏自然、呵護生態,不想亂爲、不敢亂爲,一旦亂爲必遭嚴懲。對此,筆者建議在以下三方面持續發力:

一是明確生態旅遊開發、運營、管理以及遊客行爲的規範準則,建立健全更爲嚴格的法律法規。針對不同類型的生態旅遊景區景點的特點,制定詳細的禁止行爲清單與處罰細則,相關罰則要明晰責任主體和執法主體,還要做出更加嚴厲的懲戒條款,防範因爲無法可依,或者相關罰則過於鬆軟,而導致的懲戒力度不夠。比如,對於高寒地區生態更脆弱的草原、草甸類景區景點,明確禁止車輛駛入非指定區域、禁止在非指定區域開展露營和燒烤活動,對違法者除了依法處以鉅額罰款外,還要責令其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同時將其行爲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只有讓無視法律、踐踏生態的人員付出更爲沉痛的代價,才能以儆效尤,剎住這股“撒野”的歪風。

二是構建跨部門、跨區域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管理生態破壞行爲涉及環境、旅遊、林業、公安等多個部門職責,應打破部門壁壘,建立常態化聯合執法隊伍,實現信息共享、協同作戰。同時,針對一些熱門生態旅遊景區景點的跨區域特點,建立區域間的執法協作機制,避免出現監管空白和執法推諉現象。例如,在涉及多地的大型生態旅遊帶,可設立聯合執法中心,統一調配執法力量,提高執法的針對性、及時性和實效性。

三是綜合利用人防加技防等措施,全面提升日常監管能力。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如安裝監控攝像頭、運用無人機巡查等,提高監管效率,減少監管盲區。同時,鼓勵遊客和當地居民參與監督,健全舉報獎勵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此外,還應加強生態保護宣傳教育,通過廣播、宣傳欄、宣傳手冊等形式,向遊客普及生態保護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自然生態保護區,遊客進入前,要接受生態保護專題教育,簽訂承諾書,防患於未然,以增強遊客生態保護的自律意識,讓文明旅遊、生態旅遊成爲自覺行動。

生態環境是大自然賦予的寶貴財富,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在享受生態旅遊帶來的美好體驗時,每個人都應自覺肩負起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唯有高懸更鋒利的法律之劍,以強硬的手段和嚴格的監管,才能遏制不文明遊客的“撒野”行爲,守護好綠水青山,讓“詩和遠方”真正成爲可持續的美好向往。(作者: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 王欣;編輯: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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