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霖 | 中國自古以來的“調均貧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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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中,主張政府應調節和限制貧富差距的“調均貧富”思想,貫穿了中國古代發展史,其思想與實踐中的閃光點至今仍有參考價值。

調均貧富思想形成的認識基礎,是反對貧富懸殊的貧富觀。在古代,貧富差距懸殊導致“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既有害貧民生計,又浪費生產資源。基於對其危害性的認識,古代思想家以多重視角構建了反對貧富懸殊的貧富觀。孔子從其民本思想出發,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均無貧”,認爲財富分配是消除貧困的核心方式,相比財富匱乏,“不均”更值得政府關注。老子主張“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以天道爲依據否定了導致貧富分化的財富分配方式。墨子認爲,古代明君“上同乎天”以避免天災時,需要順應上天鬼神好惡,因此“分財不敢不均”,財富分配均勻是一種超越人類社會慾望的自然道德。商鞅強調“民貧則弱,國富則淫;淫則有蝨,有蝨則弱”,認爲貧富差距危害國家,人民過於貧窮和富裕都會損害國力。荀子將理想社會描繪爲“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認爲財富均平與否是衡量社會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

諸子百家對貧富懸殊的反對態度和批判立場,構成了中國古代貧富觀的整體基調,抨擊貧富懸殊成爲此後兩千餘年中華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內容。不論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等詩歌名句,還是“貧民耕而不免於飢,富民坐而飽以嬉,又不免於怨,其弊皆起於廢井田”等文章論述,再到“吾疾貧富不均,今爲汝均之”等農民起義口號,都能說明反對貧富懸殊的貧富觀在中國古代深入人心。

調均貧富思想的邏輯支撐,是對貧富差距的成因分析。中國古代主流經濟思想中主要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爲,貧富差距源於人與人的差別,尤其是智愚、勤惰之別。智愚之別的觀點強調人的先天條件,如桑弘羊認爲“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道懸於天,物佈於地,智者以衍,愚者以困”。勤惰之別的觀點則強調後天的勞動積極性差別,如韓非認爲“侈而惰者貧,而力而儉者富”。

第二種觀點認爲貧富差距源於政府或社會強勢羣體如豪強權貴等對貧民的剝削,這反映了“損不足以奉有餘”的社會事實。董仲舒是持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他集中論述了剝削的多樣性:有土地兼併者,致使“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有壟斷專營者“人專川澤之利,營山林之饒,荒淫越制”;有苛徵雜稅者“一歲力役,四十倍於古。田稅口賦,二十倍於古”;有貪贓枉法者“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行”。這些來自豪強和政府的剝削最終致使“民無所聊生,逃亡山林,併爲盜賊”。

“夫富能奪,貧能予,乃可以爲天下”,主張政府應主導調節貧富。這是調均貧富思想的核心。古代各學派中,儒家主張以民爲本、天下爲公,法家追求增強國力、抑制豪強,兩家均主張政府應當主動干預和調節貧富差距。儒家方面,董仲舒認爲古代聖人通過主動介入調節貧富差距,達到了“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的理想狀態,並希望以“限民佔田,塞兼併之路。鹽鐵皆歸於民”“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的組合政策措施抑制當時的懸殊貧富差距。法家方面,商鞅主張“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將能否調均貧富作爲評價政府職能的重要標準;桑弘羊強調“人君不調,民有相妨之富也”,主張政府調節是防止社會因貧富差距而混亂的唯一途徑。此後歷朝歷代,凡是傑出政治家,大多以調均貧富爲己任;凡是重要變法改革,調均貧富大多在目標之列。

(作者爲中國經濟思想史學會會長、上海財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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