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的苦難給自己搭舞臺,這所謂的“慈善”有什麼意義
如今,儘管國家採取了很多措施,但底層百姓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好多重病患者還在爲看不起病發愁。
但是,有的慈善機構卻打着慈善旗號,用月捐人捐出的大批善款,幾百萬幾千萬地購買救護車無償捐給醫院。
於是問題來了。
那些捐款人,當初是爲了救急救難救險扶貧解困幫助弱勢羣體,才省喫儉用慷慨解囊。他們的初衷並非想用自己的血汗錢買救護車無償捐給醫院。
而慈善機構掌握善款的人(受委託人),並沒有按照捐款人(委託人)的意願使用善款。
比如韓紅慈善基金會,不斷地用善款購買大批救護車,動輒幾百萬幾千萬地無償捐給醫院。
正如有網友所言,
這就好比一個乞丐在飯店門前餓得皮包骨,被慈善機構看見了,立即打着慈善的旗號給飯店捐了兩套餐桌——這餐桌和乞丐有關係嗎,捐餐桌乞丐就能有飯喫嗎——同樣道理,捐救護車和沒錢看不起病的重病患者有關係嗎,他們用救護車不花錢嗎?
醫院無償得到救護車,患者用救護車卻要花錢,這種操作是捐款人當初的意願嗎?
作俑者這種操作的目地,無非是爲了博眼球賺人設。還有一大批人跟着叫好,說這是正能量。報紙上有聲,電視上有影,被前呼後應救世主一般地精彩表演。
至於救護車對看不起病的患者有沒有用,並不重要,重要的用別人的苦難給自己搭了個表演的舞臺,把自己演成了大善人。
同時,參與表演的策劃者,還能從中得到好處,並且是高薪,一年五六十萬。
這等於把月捐人省喫儉用捐出的善款,不但沒幫助到困難羣體,反倒讓中間人得到了實惠。
這種所謂的“慈善”,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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