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自然案件通報:一個“傑青”項目被撤,多位“傑青”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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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來源:國自然官網


8月28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在官網發佈了2026年第2批案件通報。這批通報共涉及31個案例,幾位頗受關注的“傑青”榜上有名。其中,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鄺棟明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82025016)被撤銷。


近期,多位知名學者都因爲被舉報論文造假,經所在大學調查證實之後,被免除了院長或副院長職務。他們包括:同濟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原院長王平、南開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原院長陳佺、上海大學轉化醫學研究院原院長蘇佳燦、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原副院長鄺棟明。


以上幾位研究人員,均獲得過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其中,陳佺是在2003年,王平是在2016年,蘇佳燦和鄺棟明都是在2020年。


國自然此次通報的31個案件中,最後4個案件即涉及上述4位研究人員。國自然對他們的處理,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已分別生效。


其中,鄺棟明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4個國自然項目被撤銷。


王平、陳佺分別有3個、2個國自然項目被撤銷,這些項目獲批時間均在他們獲得“傑青”項目之後。


國自然案件通報涉及上述4位研究人員的原文



——上海某高校金佳麗、王平等人發表的涉事論文存在僞造篡改科研數據問題。依據《辦法》相關條款,撤銷相關基金項目(批准號82073155、31920103007、82341028),追回已撥資金,撤銷相關基金項目申請,取消金佳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7年(2026年5月26日至2033年5月25日),取消王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6年5月26日至2031年5月25日),分別給予通報批評。


——天津某高校鄭浩、陳佺等人發表的涉事論文部分數據由估算完成,另有部分數據重複使用或粘貼錯誤。依據《辦法》相關條款,撤銷相關基金項目(批准號32400621、32230046),追回已撥資金,取消鄭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7年(2026年6月9日至2033年6月8日),取消陳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6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分別給予通報批評。


——上海某高校周東陽、蘇佳燦等人發表的涉事論文存在數據僞造問題。依據《辦法》相關條款,撤銷相關基金項目申請,分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6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給予通報批評。


——廣東某高校萬文華、鄺棟明等人發表的涉事論文存在部分數據微調、部分數據(圖片)使用混亂問題。依據《辦法》相關條款,撤銷相關基金項目(批准號82341014、32530037、U25C2022、82025016),追回已撥資金,撤銷相關基金項目申請,分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3年(2026年6月9日至2029年6月8日),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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