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婆家,有3件事記得要“躲懶”,搶着做不但喫力還不討好
大家好,我是家庭教育指導師果媽~
以前一直覺得,婚姻,就是兩個人的事兒。
即便需要和公婆相處,也會覺得,都是一家人,肯定是齊心的,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但是,真正結婚之後才發現,在婆家,真的得“處處小心”,一個不小心,自己就要喫力不討好了!
01 “過了個年,想離婚了!”
果媽的閨蜜小露,是個沒啥心眼,還很直爽、勤快的姑娘。
前兩天給果媽發消息說:“這過了個年,想離婚了!”
能把小露惹急了,那這婆家或者老公,得有多厲害啊?
小露和老公一直在大城市打工,只有到過年纔會回來。勤快的小露回到婆家之後,看到家裏髒亂差,就開始打掃衛生,上下里外,都收拾整理得乾淨整潔。
不只是衛生,包括年夜飯,也都是小露一個人做的。
只是,即便是沒啥心眼的小露,也幹活幹得有點心灰意冷。因爲往年,婆婆還會幫襯着擇菜、燒火、刷碗等等,今年過年,婆婆一點都不動,小露開始忙活,婆婆就去鄰居家串門了。
小露晚上便問婆婆:“媽,你咋不來幫幫我呢,我這都來不及。”
婆婆說:“能者多勞,你會做就多做點嘛!我年紀大了,一年才享你幾天的福。”
鬧心的事兒,還在後頭。
正月初二小姑子回來後,和小露也大吵了一架。
本來只是小姑子沒找到自己鞋子,怪小露把她的鞋子不知道收到哪裏去了,小露也很委屈,她收拾家裏就收拾了整整兩天,哪裏還記得什麼鞋子。
然後,小姑子又開始怪小露不懂事,上次小姑子和老公吵架,小露支了一招,小姑子說小露這是在破壞自己的家庭。
小露氣不過,和自己老公說了這一個過年的委屈,但老公只說了一句:“你自己事兒多,怪誰?”
這真的是寒了小露的心了。
衛生是自己要打掃的;
飯菜是自己要做的;
小姑子的事兒,是自己要支招的……
總之,因爲她做了,她就錯了。
02 在婆家,有3件事記得要“躲懶”,搶着做不但喫力還不討好
婆家和孃家不一樣,人心隔肚皮,兒媳終究不是從婆婆肚子裏出來的。
所以,在婆家,有些事情真的得“躲懶”,要不然真的會喫力不討好。
第一件事:婆家家務別“太勤快”
有這樣一個熱門問題,那就是:第一次去婆家,到底要不要做家務?
不做家務,顯得自己太懶了;
做家務,萬一以後都讓自己做,可怎麼辦?
其實就果媽來看,這家務,得做,但又不能全做。
因爲,習慣成自然。
小露勤快,看到活兒就會去做,也因爲她的勤快、任勞任怨,她的婆婆已經習慣了,甚至開始嘗試直接當甩手掌櫃,更覺得小露做這些,是理所應當的。
繼續做,那麼累的還是自己;
不做了,就顯得自己太計較。
所以,其實最恰當的方法,就是做,但不全做,或者說,看一個家庭的反應狀況去做。
果媽認識的一位寶媽,她也是勤快人,但是她沒有“全做”。婆家人做事兒墨跡,也“看不見”活兒,所以,每次寶媽就直接“指揮”。
比如婆婆去洗菜收拾桌子,老公燒火,公公擇菜,寶媽炒菜。
但凡在家的,沒急事兒的,都得過來幫忙。
家務不是做得越多越好,而是別人懂得自己,纔好。
第二件事:婆家事兒別“深度參與”
婆家和孃家一樣,都有屬於自己的家庭體系,但是作爲兒媳,婆家的有些事情,可以聽聽,但是不要深度參與。
果媽之前同事小苗的婆家,幾個兒女因爲老人的照顧問題而推諉,幾個女兒都不願意養,兒子們又要女兒們也一起給老人養老。
看着老人可憐,小苗便說了一句:“要不我們家,和我婆婆的幾個兄弟家輪流養?”
然後婆婆不樂意了,私下裏罵她:“你知道在家幾個月,得花多少錢嗎?這錢你出啊!還得做飯照顧洗衣服,很煩的!”
本以爲只是婆婆怪自己,不想,婆婆的姐姐也背地裏怪小苗:“好人都讓小苗做了,顯得我們做女兒的,都不是個東西!”
後來,小苗再也不敢參與婆家事兒了。
像公婆吵架、老公的手足和公婆的問題、老公手足家的事兒等等,作爲兒媳,都不適合太過插手。
因爲,如果事情發展好,別人不一定記得你的好,但凡事情發展得不好,那麼別人一定會覺得你不好。
少管事兒,別弄得自己“裏外不是人”。
第三件事:婆家的錢別“經常碰”
錢,往往是矛盾的導火索,兒媳和婆家,更容易如此。
首先,是從公婆那裏拿錢。
有些公婆還是會給兒媳一點錢的,大部分都會以“給孩子用”的名義給。
拿與不拿,很多時候都不合適。
拿的話,有“啃老”嫌疑;
不拿的話,那就“掃了老人的好意”。
聰明的做法,是把這筆錢給孩子存起來,並且讓公婆知道,自己不要碰,否則很容易被公婆說道,讓自己成爲“啃老族”。
其次,是給公婆錢。
拿錢不易,其實給錢也不易。
給少了,覺得你小氣;
給多了,自己也沒多少錢。
而且,給錢這種事兒,還得越給越多,不能減少。
再者,給習慣了,公婆也就拿習慣了,萬一有一天獅子大開口,那可怎麼辦?
我們應該孝敬老人,但是給公婆的錢,還是得好好思量。
有時候,給錢還不如買東西。
寫在文末
結婚之後,兒媳和公婆的相處,真的是一門學問。
對於婆家,永遠只是婆家,適當的距離,才能讓彼此的關係更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