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限帶兩個,飛行途中禁用!充電寶新規來了→
3月27日,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佈新規,規定每名民航乘客最多隻能攜帶兩個充電寶,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爲充電寶充電。
根據新發布的鋰電池充電寶新規,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操作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充電寶。新規27日生效。
國際民航組織在聲明中說,新規旨在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加強旅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
聲明說,新規基於專家建議,通過獨立技術評估後已獲得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批准。相關技術細則的補充文件將分發給國際民航組織各成員。(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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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每人限帶兩塊 業內稱後續管理將更細化
近日,國際民航組織(ICAO)正式更新併發布了針對便攜式充電寶的全球統一航空安全規範,其中最受關注的一條爲:普通旅客每人僅允許攜帶兩塊充電寶登機,同時明確禁止在飛行途中爲充電寶本身充電。
據瞭解,此次新規主要針對近年來頻發的鋰電池自燃、冒煙等安全隱患,旨在從源頭降低客艙火災風險。新規覆蓋ICAO各成員國,意味着全球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民航安檢、客艙管理都將逐步對標執行。
目前,各國民航部門仍在根據自身情況細化落地細則,國內機場暫未立即調整安檢標準,但多家航司及機場安檢人員表示,已收到相關政策提示,後續很可能同步收緊充電寶攜帶數量。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新規只是統一了國際底線標準,未來針對充電寶的監管大概率還會進一步細化。比如對超大容量、改裝電池、不明品牌、外觀破損等問題產品的查驗會更嚴格,客艙內使用、存放方式也可能出臺更具體的要求。
按照國內現行規定,充電寶仍需隨身攜帶、禁止託運,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可正常攜帶,100Wh至160Wh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60Wh則嚴禁帶上飛機。隨着國際新規推行,國內相關乘機要求也將逐步銜接更新。(民用航空網)
坐飛機帶充電寶,這些常識要知道!
(編輯: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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