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導遊這個職業贏得社會的廣泛尊重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公佈2025年全國特級導遊等級考覈結果。
全國特級導遊考評是旅遊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對導遊人才成長形成強勁示範引領效應。新一批全國特級導遊的誕生,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導遊職業形象,增強導遊職業自豪感,對於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導遊隊伍具有現實意義和實踐價值。
當文旅消費邁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導遊的角色早已超越“嚮導員”“講解員”的傳統定位,成爲文化傳播的橋樑、展示目的地形象的窗口。讓導遊成爲令人尊重的職業,既是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千萬導遊從業者的共同心聲與熱切期盼。而這份期盼的實現,絕非單一環節的努力所能達成,需要各界凝聚合力,讓導遊職業真正贏得尊重、彰顯價值。
規範有序的旅遊市場,是導遊獲得職業尊嚴的基礎。
長期以來,不合理低價遊、強迫購物、虛假宣傳等問題,不僅侵害了遊客的合法權益,更將大部分導遊推向了“背鍋俠”的尷尬境地,職業形象日漸扭曲。只有堅決整治低價遊行爲,打破行業惡性競爭,理順導遊服務價值與合理報酬的對應關係,讓導遊能夠專注於服務本身,憑藉專業能力獲得認可,才能從根源上扭轉社會對導遊的職業偏見,爲導遊贏得職業尊嚴。
勇於擔當的旅遊企業,是導遊站穩職業腳跟的關鍵。
有責任、有擔當的旅遊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導遊培訓體系,助力導遊實現知識與素養的雙向提升。同時,規範用工管理,落實薪酬保障與社會保障,明晰導遊與企業的權責邊界,讓導遊能夠安心深耕服務質量,在專業成長中獲得職業歸屬感。
健全有效的法律法規體系,是導遊安心執業的堅實保障。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積極發聲,建議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將導遊執業權利、勞動保障,禁止不合理“攤派”等內容納入;同時,建立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從源頭上減少導遊“被迫違規”的情況。只有讓法律法規真正落地生根、發揮實效,明確導遊的權利與義務,暢通維權渠道,才能讓導遊執業有底氣、發展有保障。
過硬的自身綜合素質,是導遊贏得職業尊嚴的根本。
外在的保障與支持固然重要,但職業尊嚴的塑造,終究要靠自身的專業能力與職業素養來支撐。在信息高度透明的時代,遊客對導遊的“知識需求”已經擺脫“標準答案”,轉向“獨家解讀”與“場景化服務”。這就要求導遊改變“一勞永逸”的心態,不斷進行知識體系的動態迭代與更新,實現從“旅途帶路人”到“文化傳播者”的職業升級。
遊客的文明行爲引導,是構建導遊與遊客良性互動的重要紐帶。
導遊與遊客的關係是雙向的,尊重從來都是相互的。引導遊客文明旅遊,並非簡單的約束,而是要通過柔性宣傳、互動體驗等方式,讓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當遊客能夠尊重導遊的勞動、理解導遊的工作,主動配合行程安排,便能爲構建起導遊與遊客之間平等友善、良性互動的良好關係奠定基礎。
導遊職業的發展,更需要全社會的關心與支持。
長期以來,導遊職業面臨着社會認知偏差,甚至遭遇污名化,個別導遊的不良行爲被放大、標籤化。事實上,千千萬萬優秀的導遊用貼心的服務溫暖陌生的旅途,用默默的付出守護遊客安全。全社會應摒棄職業偏見,對導遊多一份理解與包容。應加大力度宣傳優秀導遊的先進事蹟,讓更多人看到導遊職業的價值與光芒;應進一步完善導遊職業晉升體系、激勵機制,拓寬導遊職業發展空間;還應面向普通遊客做好導遊職業價值與意義的宣傳普及,消除負面印象,讓社會公衆真正瞭解導遊、尊重導遊、認可導遊的勞動價值。
總之,要以規範的市場築牢發展根基,以負責的企業搭建成長平臺,以有效的法治提供堅實保障,以導遊的過硬素質錘鍊職業底氣,以遊客的文明行爲構建良性互動,以全社會的關心關愛凝聚發展合力。唯有如此,才能讓導遊職業擺脫偏見、煥發全新活力,讓每一位導遊都能憑藉專業能力與初心,贏得社會的廣泛尊重,實現自身的職業價值。(作者:王昆欣;單位:浙江旅遊職業學院;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