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團隊旅遊合同有亮點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2026年版團隊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對現行團隊旅遊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和完善。2026年版團隊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包括《團隊境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團隊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境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本)》《境內旅遊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範文本)》《研學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等六個示範文本。並將於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使用。2026年版團隊旅遊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新版團隊旅遊合同”)主要有以下亮點:
一、新版團隊旅遊合同在旅行社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方面,要求更具體,保障程度也更高。
首先,要求旅行社在訂立合同和出團前需要向旅遊者告知安全注意事項。同時,爲旅遊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遊者填寫的安全信息卡(內容包括旅遊者的姓名、國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其次,旅行社需要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旅行社需要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評估,不組織旅遊者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保證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最後,要求旅行社在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對旅遊者作出妥善安排。
二、新版旅遊合同明確購物活動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規則。
首先,明確旅行社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經與旅遊者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情況下,旅行社可以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其次,如果旅行社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未經旅遊者同意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爲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再次,如果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每次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賠償金。最後,旅行社需要按照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遊者協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協議,並在合同中列明。在旅遊行程中的購物活動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先行確認。
三、新版旅遊合同在保障旅遊者權益方面更加完善。
新版旅遊合同增加了旅遊者向地接社或履行輔助人主張權利的規定。在合同的當事人信息中,需要列明地接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如果組團社和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約定旅遊者可以直接請求地接社、履行輔助人履行本合同的,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未向旅遊者提供接待服務或者提供接待服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旅遊者可以選擇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或者組團社主張權利。旅遊者選擇直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主張權利的,組團社應當予以協助。
上述規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71條規定,“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組團社承擔賠償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因此,新版旅遊合同在保障旅遊者權益方面更加完善。
在旅遊者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新版團隊旅遊合同規定合同雙方可靈活協商必要的費用扣除比例,但旅遊者承擔的必要費用扣除比例不超過示範文本規定範圍。以國內旅遊爲例,出發前7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需要承擔費用;出發前6日—4日解除合同,旅遊者最多承擔20%費用;出發前3日-1日解除合同,旅遊者最多承擔40%費用;行程開始當日解除合同,旅遊者最多承擔60%費用。上述規定將更好地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四、新版旅遊合同增加了旅遊者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2021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新版旅遊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明確要求旅行社依法對旅遊者個人信息保密。除爲本合同履行的需要,旅行社不得擅自以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公開等方式處理旅遊者的個人信息。涉及數據出境的,應當符合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相關要求。如果旅行社非法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旅遊者個人信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或者處理個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由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拒不改正的,並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或者停業整頓、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決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
可以說,如果旅行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旅行社將遭受嚴厲的行政處罰。新版旅遊合同也在提醒旅行社必須重視旅遊者個人信息保護的工作。
五、新版旅遊合同規範了旅行社經營的研學旅遊活動。
按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促進旅行社研學旅遊業務健康發展的通知》(辦科教發〔2024〕138號)要求,新版旅遊合同中增加了《研學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爲研學旅遊提供了合同樣本。在研學旅遊合同中,明確規定研學旅遊線路名稱、時間。並提出研學旅遊行程單須列明研學課程內容和時長、時間、地點,應當安排與研學課程相匹配的師資。《研學旅遊行程單》作爲合同附件,對研學活動的內容進行更加詳細的規定,並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雙方簽章確認,具有與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總之,新版團隊旅遊合同適應時代發展,通過不斷完善,更好地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爲研學旅遊提供合同樣本,這些都將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作者爲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衛;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