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評獎辦法》發佈
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佈新修訂的《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評獎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以下簡稱動漫獎)是文化和旅遊部爲繁榮動漫作品創作、培養動漫優秀人才、延伸動漫產業鏈消費鏈、擴大中國動漫國際影響力、推動動漫產業高質量發展而設立的國家動漫政府獎。《辦法》包括總則、獎項設置等9章29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動漫獎於2011年設立,每3年評選一次,至今已評選4屆。此次修訂是其制定評獎辦法以來的首次修訂,主要圍繞完善指導思想、突出動漫產業屬性、優化獎項設置、擴大申報渠道等進行完善。
《辦法》突出動漫產業屬性,將延伸動漫產業鏈消費鏈納入動漫獎設立宗旨,強調要以動漫獎推動創作更多無愧於時代的優秀動漫作品,引領動漫產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羣衆精神文化需求。在各獎項的評選中,《辦法》鼓勵動漫內容與形式的創新發展,鼓勵動漫與文學、影視、音樂、遊戲、數字藝術等各類內容形式的交叉融合和相互轉化,豐富動漫內容來源,推動不同藝術表現形式間的雙向賦能;鼓勵動漫以品牌授權、品牌聯名等方式賦能相關行業,拓展動漫產業邊界,形成產業上下游之間的良性互動,打造新型消費業態場景;鼓勵動漫與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媒體有機融合。
爲進一步發揮文藝評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作用,《辦法》將原設的6個分項調整至7個分項,分別爲:最佳動漫作品12個,最佳動漫創作團隊2個,最佳動漫編劇1個,最佳動漫導演/主筆1個,最佳動漫形象2個,最佳動漫國際市場開拓作品1個,最佳動漫國際市場開拓機構1個。其中,最佳動漫編劇、最佳動漫導演/主筆獎項爲首次面向個人增設的獎項。
《辦法》明確,動漫獎評獎分爲申報、評選兩個階段。部分有影響力的播出平臺可以直接推薦作品參評。文化和旅遊部設動漫獎評獎工作領導小組,並對動漫獎獲獎作品、創作者或者團隊、單位頒發獲獎證書、獎牌(杯)和獎金。同時,鼓勵各地區、各單位以適當方式對獲獎作品、創作者或者團隊、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
(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