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陪同人員免票標準 讓殘疾人安心暢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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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法規、政策執行的差異,既給殘疾人帶來了困擾,也給景區景點運營方帶來了顧慮。要破解這一難題,需要從“社會旅遊”的視角來探討

一些殘疾人出遊,需要有人陪同,近期,有媒體調查顯示,景區景點等對殘疾人陪同人員的票務政策卻並不統一,有的明確陪同人員免票,有的則不免票,這給一些想出門旅遊的殘疾人帶來困擾;同時,景區景點方面則擔心“蹭票”風險、經營壓力。如何找到其中的平衡點,引發了業界討論。

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鼓勵、幫助殘疾人蔘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積極創造條件,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但是現實中法規、政策執行的差異,既給殘疾人帶來了困擾,也給景區景點運營方帶來了顧慮。要破解這一難題,需要從“社會旅遊”的視角來探討。

“社會旅遊”是指通過明確界定的社會性質措施,依託財政補貼、企業支持、社會幫扶等,幫助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和老年人等目標人羣參與旅遊。“社會旅遊”是普惠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民生福祉的直觀體現。讓殘疾人平等享受遊覽景區景點的權利,妥善解決陪同人員票務問題,不僅是對特殊羣體權益的保障,更是旅遊行業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必然之舉。唯有在權益保障與景區運營之間找到平衡,才能讓“社會旅遊”真正落地,讓民生福祉惠及更多特殊羣體,爲構建更加公平、包容、溫暖的社會治理體系貢獻力量。

破解殘疾人陪同人員票務難題,關鍵在於構建“保障核心權益、兼顧景區景點實際”的平衡機制,例如,統一明確特定範圍的殘疾人可與一名陪同人員免票入園。這一做法既守住了殘疾人出行權益的底線,又爲景區景點市場化運營留有餘地,是推動“社會旅遊”發展、厚植民生福祉的理性選擇。

“社會旅遊”的核心在於讓不同羣體共享旅遊發展成果,而特定範圍的殘疾人作爲特殊羣體,其在景區景點遊覽通常離不開陪同人員。例如,對盲人而言,陪同人員是安全引領的“眼睛”;對依賴輪椅的殘疾人而言,陪同人員是出行的必要支撐。

統一陪同人員免票標準,是保障殘疾人權益、踐行“社會旅遊”的基本要求。當前,免票標準不一,讓殘疾人出行心存顧慮。不少遊客因不瞭解免票標準,到景區後才發現陪同人員需要購票,直接影響了旅遊體驗。而統一明確一名陪同人員免票入園,能減少免票標準不一給各方帶來的困擾,讓殘疾人出行決策更具確定性,進而激發其出遊熱情。從“社會旅遊”視角看,統一標準不僅是對殘疾人旅遊權益的精準保障,更是普惠旅遊理念的具象化實踐。這爲旅遊行業擔負社會責任提供了明確的參考標準,也可以更均衡地給殘疾人帶來福祉。

統一陪同人員免票標準,是兼顧景區運營實際、確保政策措施可持續落地的理性選擇。景區作爲市場化經營主體,需平衡社會責任與盈利需求。過度增加陪同人員免票名額,可能加重景區的經營壓力,還可能增加“蹭票”風險,反而不利於政策措施的長期推行。明確限定一名陪同人員免票,既能夠回應殘疾人出行需求,又可以爲景區控制成本、規避管理風險留出空間,實現權益與效益的雙贏。

統一陪同人員免票標準,推動“社會旅遊”發展,需政府、景區景點、社會三方協同發力。

政府層面,應加快指導出臺全國統一的殘疾人陪同人員票務標準,明確適用殘疾等級、陪同人員資格覈驗要求;探索對景區景點根據實際免票數量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引導相關機構開發線上殘疾證覈驗系統,減少景區現場審覈工作量,提升通行效率。

景區層面,應嚴格落實統一標準,提前通過官網、公衆號等渠道公示陪同人員免票規則,避免遊客誤解。客流高峯時段,可增設殘疾人服務特殊通道,安排專人協助覈驗。加強員工培訓,提升對殘疾人的服務意識,保障遊客的遊覽體驗。

社會層面,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讓公衆理解陪同人員免票的必要性,營造關愛殘疾人、支持“社會旅遊”的氛圍,鼓勵志願者參與景區景點殘疾人服務,如引導遊覽、協助溝通等,緩解景區景點服務壓力。同時,鼓勵各界通過捐贈等方式,爲特定範圍的殘疾人提供旅遊相關的幫扶資金。

總之,保障殘疾人旅遊權益、規範陪同人員免票標準,不應是“節日限定”的短期舉措,而應是踐行平等、參與、共享的“社會旅遊”理念的長期責任。當殘疾人陪同人員免票標準轉化爲旅遊行業的常態化實踐,無障礙設施與人文關懷融入景區景點的每一處細節,殘疾人便能更加安心地暢遊祖國山河、體驗“異地生活”。

(作者: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遊科學學院 宋昌耀 孫俊琪;編輯: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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