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春秋假制度 釋放多重積極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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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四川、廣東等多地陸續實施中小學春秋假制度,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一政策既被視爲教育減負、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有益探索,也被寄予拉動文旅消費、推動錯峯出行的厚望。然而,隨着中小學春秋假制度的落地,局地交通擁堵、家長休假難、配套服務不足等問題也逐漸浮現。如何破解這些痛點,讓春秋假實現“惠及學生全面發展、方便家長科學照料、帶動消費提質升級”的多贏,已成爲當前亟待探索的重要課題。

中小學春秋假並非無源之水。早在2004年,杭州便率先試點,至今已堅持21年。2025年以來,國家層面發文鼓勵地方探索春秋假制度。3月,中辦、國辦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9月,商務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擴大服務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相應縮短寒暑假時間,增加旅遊出行等服務消費時間。”在此背景下,浙江、四川、湖北、廣東等地相繼推動落地。浙江省更是在2025年10月成爲全國首個在全省範圍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的省份。

中小學春秋假並非簡單的假期結構調整,其深層意義在於對教育本質的迴歸。春秋假安排在氣候宜人的4—5月、10—11月,這正是開展戶外教育、社會實踐的黃金時段。與傳統的教室學習不同,這個時段可以讓學生有機會在真實場景中學習——觀察植物生長、體驗春耕秋收、走訪歷史遺蹟,這種基於真實情境的學習,是對現有教育模式的有益補充。

然而,當前中小學春秋假實踐仍停留在“假期平移”層面,存在三大偏離,需針對性糾偏。一是堅持育人導向。應像杭州堅持21年試點那樣,將實踐體驗、親子陪伴、鄉土認知等育人目標嵌入假期設計。二是推動供需適配。春秋假雖已形成制度突破,但相應的文旅產品多爲旺季“降價縮減版”,未完全匹配學生成長需求。教育本質要求個性化、差異化供給,需針對小學生開發互動體驗項目,爲中學生設計研學實踐課程,讓假期成爲課堂教育的有效延伸。三是實現協同育人。教育本質的實現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形成合力,打破“單打獨鬥”模式,落實帶薪休假、優化研學供給、完善託管服務,構建“假期育人共同體”,避免政策落地與家庭現實脫節。

針對當前中小學春秋假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各地實踐經驗,可以從時間安排、服務供給、觀念引導與制度保障等維度加以完善。

在時間安排上,推行“分批錯峯+彈性調節”模式。借鑑浙江寧波、衢州錯峯放假經驗,由省級部門統籌,將各地市春秋假分爲2—3個批次,每批次間隔1周,避免景區、交通樞紐集中擁堵。針對雙職工家庭“帶娃難”現象,推行“基礎託管+彈性延時”服務,將學校託管時間延長至家長下班時段,並引入志願者,提升託管質量。

在服務供給上,構建“多元託管+定製研學”體系。鼓勵學校突破單一託管模式,聯合博物館、科技館、農業基地等共建假期實踐基地,開設自然探索、非遺傳承、職業體驗等特色課程,讓託管從“看護”變爲“成長體驗”。文旅企業需摒棄淡季促銷思維,針對不同學段開發定製化產品,並配套專業導師帶隊,實現“遊中學、學中悟”。

在觀念引導與制度保障上,破解“教育焦慮”難題。放假結束後,鼓勵學校通過假期實踐成果展、主題班會等形式,展示學生研學報告、手工作品、志願服務記錄等,讓家長直觀看到假期育人價值,減少對“假期擠佔學習時間”的擔憂。同時,相關部門出臺帶薪休假配套政策,引導單位爲有學齡子女的職工優先安排與春秋假銜接的休假時段。

中小學春秋假不僅是假期結構的調整,更是教育理念與社會治理的改進。從杭州21年的堅持,到浙江全省的推廣,再到多省份的試點探索,春秋假落地範圍呈現擴大態勢。唯有通過堅持育人導向、協同供給、彈性適配三輪驅動,才能讓這一制度真正惠及學生、家長與社會。

(作者:張記高;單位:山東旅遊職業學院;編輯: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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