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司發佈涉及日本航線進出港航班客票特殊處置方案

來源: 更新:

近日,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館就中國公民前往日本發佈鄭重提醒。爲協助行程涉及日本航線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多家航司發佈涉及日本航線進出港航班客票特殊處置方案。

國航明確,客票退改需滿足3個條件,一是在2025年11月15日12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產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二是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爲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東京、大阪、名古屋、福岡、仙台、廣島、札幌、沖繩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三是在2025年11月15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爲準)。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也可以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南航明確,2025年11月15日12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南航784開頭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航班起飛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按以下規則辦理退改手續——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東航明確,客票退改簽的適用範圍是東航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於東京、大阪、廣島、札幌、小松、鹿兒島、長崎、新瀉、岡山、福岡、靜岡、名古屋、松山、沖繩、富山、熊本)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應在2025年11月15日12時(含)之前。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後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後3天(含)內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作者:中國旅遊報記者 唐伯儂;編輯:楊碩)

相關推薦
請使用下列任何一種瀏覽器瀏覽以達至最佳的用戶體驗: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Microsoft Edge 或 Safari。為避免使用網頁時發生問題,請確保你的網頁瀏覽器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