鉗住在長城上刻字的“黑手”
近日,北京市八達嶺景區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景區出現刻劃行爲,經民警詳細調查,確定刻劃人張某某、孫某某已返回上海。北京市延慶區公安分局在與上海警方展開溝通後,首次啓動行政案件異地辦案程序。兩地警方迅速推進案件辦理,依法對張某某、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八達嶺長城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世界文化遺產。“長城刻字”等不文明行爲,觸碰的是“法治雷區”,只有依法對其進行嚴厲處罰,纔能有力遏制違法違規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而八達嶺特區辦事處早在2020年就針對破壞文物和不文明旅遊行爲制訂了相應的懲戒措施,如將不文明遊客納入“黑名單”等。
在八達嶺長城景區的這起刻劃事件中,景區管理者及時發現刻劃行爲,警方行動迅速,並啓動行政案件異地辦案程序,對已離開北京的當事人進行及時懲治,有利於形成打擊遊客不文明行爲合力,給類似的不文明行爲以極大震懾。
而在現實中,一些景區管理者在處理遊客不文明行爲時卻或是採取較爲溫和的方式,或是有些力不從心,對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文物古蹟,缺乏堅定的態度和有效的力度。
只有加大懲治力度,才能當好“景區守護者”。對此,景區管理者必須盡到保護文物古蹟、旅遊景點的責任,制訂相應的管理措施、懲戒措施。例如,通過制訂“不文明旅遊黑名單制度”,給不文明旅遊行爲戴上“緊箍”;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制止遊客不文明行爲。
總之,要用力鉗住在長城刻字的“黑手”。加強對文物古蹟的保護力度,需要景區、相關部門加大對不文明行爲的懲治力度,備好人力、物力,真正築牢保護文物古蹟的“法治長城”。(作者:戴先任;編輯:曹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