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節假日安排是對羣衆訴求的明確回應
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根據2024年11月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天。這是我國節假日優化調整的重大標誌性進展。
與節假日相關的政策一直是公衆關注的焦點,也一直在調整優化過程之中。《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制定以來,先後於1999年、2007年、2013年進行了修訂。在此次調整優化之前,已經增設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個假日。
此次節假日優化調整亮點突出,對於人民羣衆的強烈訴求有明確回應,充分考慮到歷史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產業結構變化、全社會勞動效率、羣衆休息休閒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儘可能地取得了全社會“最大公約數”,具有鮮明的人民性和時代性。
一是既應時而變又穩健確定。此次優化調整呼應了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不斷升級、服務業比重不斷上升、生產效率不斷提高的客觀要求和現實支撐,呼應了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此次優化調整將調休原則進行明確和公佈,有助於進一步穩定各方面預期,方便羣衆對照原則自行規劃安排未來假期。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週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8天。五一假期增加到2天、加上2天週末,只需要調休1天即可形成5天假期。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二是既有存量優化又有增量加持。此次優化調整帶來了假期的總量增加。全體公民放假的節假日增加2天,即農曆除夕、5月2日,放假總天數由11天增加至13天。將除夕納入了法定節假日,通過制度化方式保障羣衆更好團圓過年,更好享受傳統節日。除夕納入法定節假日後,春節放假4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調休8天。如除夕逢週五與週末順連,還可實現放假9天。這一調整可以顯著提高閒暇時間連續度,人們的休閒活動選擇度更大,從而能夠更加有效地提升和發展自己。
此次優化調整回應了羣衆希望假期多一點的訴求,而要實現相關政策的平穩落地,還需要協同落實節假日高速公路通行免費政策、鐵路民航增加運力等工作,引導有關企事業單位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和帶薪休假制度。
爲解決假期空間和時間雙集中帶來的“集中休假”難題,就得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2014年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2015年發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均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提出積極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促進帶薪休假與法定節假日、週休日合理分佈、均衡配置。202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峯休假、彈性作息”。
可以說,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未來需要聚焦推行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形成更多的可視性成果,產生更多的標誌性進展,要讓公衆可以看見、可以明顯感受得到。在這個進程中,特別要考慮到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以及員工在帶薪休假上的顧慮和難處。
此外,還要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比如,切實落實勞動法,切實保障雙休制度實施,保障加班費足額髮放,保障年假婚假等假期能足額放假。
此次優化調整是近年來相關部門通過全國兩會提案建議、專題調研等多種渠道,多方收集整理羣衆意見建議的結果,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也更容易落地,從而有效提升公衆的假日體驗,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者:特約評論員 楊勁松;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