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花近9萬元買演唱會門票,被騙了……
最近,重慶某旅行社服務網點負責人馬女士遇到了糟心事。本想通過代賣演唱會門票開拓新業務,誰知將8.96萬元票款交給上游供應商之後,不但沒拿到票,票款也不見了。反應過來的馬女士發現,當地還有一些旅行社同行和她有相似經歷。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中國旅遊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事情經過——
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馬女士的聲音略顯疲憊。“之前跟這家供應商有過線路產品方面的合作,誰也沒想到他們這一次搞出了這樣的事情。”
馬女士提到的供應商是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7月初,我在朋友圈看到這家旅行社法人曾某發佈的消息,稱可以拿到劉德華演唱會的門票。再三確認之後,我轉發了朋友圈,並陸續給她轉了近9萬元票款,最終票沒拿到,錢也沒退給我。”馬女士說。
重慶旅行社經營者小羅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情。“因爲跟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有業務往來,所以看到他們發朋友圈說有劉德華演唱會門票,我就相信了。”小羅告訴記者,他們一共訂了7張演唱會門票,2.78萬元票款分幾次打給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的工作人員。
“後來,他們就開始找各種藉口推遲出票時間,最初承諾8月20日出票,然後推到8月25日、8月28日,8月30日已經有同行因爲收到假票找到這家旅行社,但他們的工作人員依然承諾我31日能正常出票,客人可以按原計劃出行。”小羅有些氣憤地說,“8月31日,我的客人已經到重慶了,他們才告訴我票出不了了,然後我就找過去了,跟其他同行一起報了警。現在,票款我已經退給了客戶,是自己墊付的。我的訴求就是拿回票款。”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到了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法人曾某。對方表示,他們也是被上游供應商騙了,現在已經報警,涉事人員劉某已經被抓獲。但當記者想覈實一些細節時,曾某以還有事情要處理爲由,掛斷了電話。
馬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組建了一個受騙業者羣,羣裏人粗略統計涉及金額近400萬元。記者從當地派出所和相關部門獲悉,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法人曾某在調查中自稱:6月初開始委託上家劉某購買劉德華演唱會門票,涉及約1100張門票,總金額350萬元左右(具體金額正在覈算中);票款轉給劉某後,截至目前未收到演唱會門票。
據瞭解,被抓獲的涉事人員劉某,自稱錢款已揮霍,並未用於購買門票。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律師觀點——
採訪中,針對演藝門票代理銷售中可能存在的違約、違法行爲,幾位律師進行了分析,並提出建議。
“以此次重慶鼎典國際旅行社門票糾紛爲例,我們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第一,旅行社承諾出票,但未按約定時間出票構成違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據此,旅行社應當退還門票費用及利息損失,觀衆已經產生的前往演出當地的交通費損失,旅行社也應當予以賠償。第二、旅行社承諾出票,但事後未出票,涉嫌詐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廣東偉然律師事務所律師範文文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除承擔刑事責任外,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範文文建議,一旦出現疑似受騙情況,旅行社和消費者應該準備好購買記錄、付款記錄、溝通記錄等材料,再去報案,通過刑事立案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並挽回損失。
北京市法學會旅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廣介紹,一般而言,構成詐騙罪的主觀要件,是要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在客觀上實施了詐騙行爲,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做出財產處分。遭受損失的旅行社和消費者,一方面可以依據和責任方的訂單提起民事訴訟追索財產損失,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進行處理。
“如果無法履約,旅行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退還票款並支付違約金。如果涉嫌故意詐騙,則已經觸犯刑法,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劉衛認爲,此糾紛暴露出旅行社批零體系及付款方式方面存在的風險。近年來,批發社利用批發壟斷地位侵害零售社合法利益的事情並非偶然。對於此類事情,首先要區分是民事違約還是刑事犯罪。如果批發社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騙取零售社的錢款,則可認定爲合同詐騙,零售社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批發社及其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還要看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作者:中國旅遊報記者 張宇;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