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景觀不應被“圈地拍照”獨佔
近日,有網友表示,上海外灘看“東方明珠”的觀景大道一帶,有不少人私自佔位,並放置補光燈,進行攝影收費,遊客站在這一區域就會被趕走。
上海外灘廂頂觀光平臺屬於公共區域,每位遊客都可以在這裏觀賞美景、拍照打卡。依照大衆普遍遵循的文明觀光規則,爲了留下與東方明珠等建築的合影,遊客會自覺排隊,前面的人拍完便迅速離開,爲別人騰出位置,從而實現輪流有序拍照。
然而,部分收費“攝影師”卻利用補光燈、三腳架等輔助工具,佔據最佳拍照位置,藉此機會向遊客兜售收費拍照業務,並不斷以拍照爲由趕人,嚴重影響了其他遊客的體驗。
從曝光的情況看,在短短不到百米的距離,補光燈便有四五個,攝影點位幾乎遍佈了每個弧形觀景位,公共遊覽區域也被切分成了一個個私人領域。顯然,這種“圈地拍照”的做法乃是強制性佔領公共區域,並將其作爲私人攝影賺錢的領域,肆意侵佔公共利益的行爲。而且,這些“攝影師”並未辦理經營執照,乃是私自攬客,屬於無證經營拍照業務。
外灘風景是公共資源,這些“攝影師”佔據了“C位”,就是將風景變成了自己的賺錢道具,其他遊客很難再找到最佳拍照位置。如果一直這樣“霸佔”公共區域,就會引起遊客的不滿情緒,進而誘發矛盾衝突。因此,外灘管理部門及時進行清理,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巡查,勸退“圈地拍照”的“攝影師”,將公共資源還給大衆。
“圈地拍照”乃是一個“老套路”,在全國不少地方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是給景區繳納租金、管理費,獲得經營許可資格,具有合法性;有的並未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屬無證經營。這些無證者佔據風景“C位”,通過收費拍照賺錢,不僅影響遊客的拍照自由權,甚至出現強制收費、直接趕客的現象。此前,一些景區就被曝光過。
隨着智能手機的普及,遊客自拍已經成爲潮流,傳統的“圈地拍照”商業模式逐漸式微,留給“攝影師”的營利空間越來越小。同時,隨着消費者權利意識的覺醒,依靠壟斷公共景觀資源,強制收費拍照的做法已經不合時宜。因此,除了監管部門加強治理,讓公共景觀迴歸公益,“攝影師”也該另謀出路,如可以轉型接單陪拍、私人定製攝影等。(作者:江德斌;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