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住宿企業6種情形無條件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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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旅遊協會近日發佈延慶區旅遊住宿誠信退費承諾。目前,已有208家旅遊住宿服務企業簽署承諾,承諾自7月1日起生效。

根據承諾內容,遇有6種情形時,簽署承諾的旅遊住宿服務企業應無條件退還相關費用:

一是非經第三方平臺直接向賓館飯店預訂非節假日(含週六週日,下同)入住的,未入住的消費者可無理由要求退費;預訂節假日入住的,在入住前1日14時前消費者可無理由要求退費。

二是非經第三方平臺直接向精品民宿預訂非節假日入住的,在入住前2日的14時前消費者可無理由要求退費;預訂節假日入住的,在入住前3日的14時前消費者可無理由要求退費。

三是由於供電供暖製冷等旅遊住宿企業硬件設施無法正常使用,導致消費者不能享受正常的住宿服務的,即使消費者已經入住或者住宿服務企業已經按照消費者要求產生了相關費用,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全額無條件退費,可以通過更換房間等方式予以解決的除外。

四是住宿服務企業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與消費者發生爭吵,或者廣告宣傳與實際提供服務不一致且在消費者預訂或入住時沒有就變更事項進行說明確認的,即使消費者已經入住或者旅遊住宿企業已經按照消費者要求產生了相關費用,消費者也可要求全額無條件退費。因酒店合作第三方服務不到位引發的情形除外。

五是對於住宿服務企業銷售的儲值卡、預付卡(不含消費滿贈的消費券),未消費的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已經消費的,對於沒有消費的部分可以按照購卡時的折扣比例無條件退費。

六是由於不可抗力等(如自然災害等)不可歸責於住宿服務企業的原因,導致消費者不能入住的,旅遊住宿企業應無條件向消費者退還全部費用。

承諾還明確,對於消費者通過線上第三方平臺預訂入住的,當消費者提出退費要求時,住宿服務企業應積極協商溝通。符合前款約定的6種條件的,住宿服務企業應立即將企業所得無條件退還第三方平臺,但具體退還至消費者的金額和時間由第三方平臺按其規定執行。(作者:中國旅遊報首席記者 王瑋;編輯: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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