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宿老闆毀約,女子提前三個月預定民宿:只願意賠償230元
“五一”假期的民宿預訂量環比今年4月第一週增長390%。每到節假日民宿老闆們就各種藉口給民宿毀約漲價,這些老闆們總是有很多借口,快到節假日看到民宿訂單多,就把預定早的遊客名額刷掉,然後給遊客打電話,說自己民宿漏水,或者經營不善倒閉關門,轉讓等理由,就不需要賠償,給遊客把房費直接退了,如果民宿老闆毀約一般是退一賠三,找一個好的藉口就把遠在千里之外遊客忽悠了。
近日旅遊熱榜曝光一起案例,就是一位網友提前三個月預定了福建福州某民宿,結合自己工作和周杰倫福州演唱會時間巧合,女子預定住宿是7天,(5月15日至5月22日)費用一共1610元,最近幾天民老闆給她打電話說民宿不經營了,把房費原價退給她,這位遊客搜索一下,結果民宿還在,打電話給oTA平臺和民宿投訴,對方只願意多賠償230元損失,這位遊客想想就氣,老闆們沒有一點誠信,平臺也不保護遊客消費權益。
最終這位遊客迫於無奈,周杰倫演唱會,周邊民宿酒店都漲價,只能花了翻一倍價錢重新預定民宿,等於花了3107元,女子也不願意去維權,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商家毀約私了解決不了,遊客可以起訴商家,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民宿漲價後導致消費者被退單,而平臺僅賠償230元的情況,讓原本愉快的旅行體驗變成了“民訴”。這種情況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破壞了民宿行業的健康發展。
從法律角度來看,民宿主人與消費者之間通過平臺形成了合同關係。如果民宿主人單方面毀約,不按照約定提供服務,那麼他就構成了違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這個案例中,民宿主人因爲漲價而要求消費者退單,這顯然是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因此,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賠償消費者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然而,平臺僅賠償230元,這顯然無法彌補消費者的實際損失。
爲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民宿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加強平臺監管:平臺應該加強對民宿的監管,確保民宿主人遵守合同約定,不得隨意漲價或毀約。如果發生違約行爲,平臺應該積極介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2、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消費者應該瞭解自己的權益和維權途徑,如果遇到民宿漲價或毀約的情況,應該及時向平臺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
3、完善法律法規:政府應該加強對民宿行業的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民宿主人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同時,也應該加大對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以儆效尤。
這個節假日你預定民宿或者酒店漲價了嗎?歡迎留言討論,關注我,每天分享不同的旅行世界。 #民宿漲價1500後被退單隻賠230#
備註(本文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