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旅遊,這件事千萬不能做!
據中國駐宋卡總領館官微4月9日消息,駐普吉領辦提醒中國遊客愛護海洋生物。
近日,一名中國遊客在普吉某海灘捕捉海星和海膽並放在水桶中把玩,被當地新聞和社交媒體曝光,受到網友激烈批評。去年也曾有中國遊客在參加潛水等水上項目時違法抓取海星、珊瑚等海洋生物拍照,被執法部門處以高額罰款。
根據泰國《海洋資源與環境保護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之規定,遊客不得在海邊亂扔垃圾;禁止餵食,抓捕海洋生物;禁止撿拾、踩踏珊瑚;參加深、浮潛等水上項目時,不得破壞海域內生態環境。如違反上述規定,將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10年以內有期徒刑或最高100萬泰銖罰款,或刑罰並處。
駐普吉領辦特此提醒,宋干節即將到來,從國內到普吉、攀牙、甲米三府的中國遊客不斷增加,希望大家在旅途中尊重當地風俗習慣,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愛護海洋生物資源,杜絕違法破壞行爲,展現中國遊客良好形象。(編輯:宋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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