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BMI衡量肥胖過時了?《柳葉刀》最新報告將肥胖分成兩種
受訪專家:暨南大學肥胖代謝研究所所長、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前副院長 王存川
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張炳鈺
一直以來,體重指數[BMI:體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被用作肥胖的診斷標準。1998年,世界衛生組織將其用於臨牀肥胖分類,多國沿用至今。但近日,英國醫學期刊《柳葉刀-糖尿病與內分泌學》發佈的重磅報告認爲,單純用BMI作爲肥胖診斷標準有侷限性,會對肥胖患者和整個社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建議BMI結合體脂率、腰圍/腰高比/腰臀比等指標診斷肥胖。此外,報告還首次將肥胖分爲“臨牀肥胖症”和“臨牀前期肥胖”兩種類別。這爲全球應對肥胖提供了新的思路。
BMI作爲一種計算簡單、成本低廉的篩查工具,被廣泛用於評估體重狀況。在我國,對於18~65歲的普通人來說,BMI在18.5~23.9之間爲正常,BMI小於18.5爲偏瘦,BMI在24~27.9之間爲超重,BMI大於27.9爲肥胖,孕婦等特殊人羣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BMI雖然簡單有效,卻不能準確反映人體脂肪含量和分佈情況,因此用於診斷超重或肥胖略顯片面。暨南大學肥胖代謝研究所所長、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前副院長王存川接受“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舉例說,很多運動員的BMI有30~40,但由於肌肉含量高、脂肪含量低,且沒有肥胖相關代謝疾病,就不應被診斷爲肥胖。此外,水腫、肌少症患者的BMI也可能被高估或低估。
上述報告對肥胖有明確的界定,其中,“臨牀肥胖症”是一種慢性疾病,指過多脂肪堆積引起的器官功能或整體功能改變,這種改變不依賴於其他與脂肪堆積相關的疾病。它導致的併發症可能會降低患者生活質量,甚至危及生命。診斷臨牀肥胖症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標準:1.人體測量學標準。除BMI外,通過至少一項其他人體測量(如腰圍、腰臀比、腰高比)或直接測量脂肪含量,確認體脂過多。2.臨牀標準。出現持續器官功能障礙、行動受限或其他日常活動受限(如沐浴、穿衣、進食、如廁)。“臨牀前期肥胖”本質上是一種身體表型,特徵爲脂肪過多,但尚未導致器官功能障礙。這類人羣患肥胖相關疾病、臨牀肥胖症的風險有所增加,風險程度因年齡、種族、家族遺傳傾向、體脂分佈等而異。
國際上關於肥胖定義的爭議存在已久。從個人角度看,這會導致干預不及時,以及不必要的社會歧視。從社會角度來說,概念模糊會導致醫保報銷難以設定邊界、控制成本,企業加大用工管理難度等一系列問題。王存川認爲,本次報告是重新認識肥胖的開端,後續還有診療標準、政策等一系列問題等待落地,需全社會共同努力解決。他強調,改善飲食、堅持運動等生活方式干預對臨牀肥胖症和臨牀前期肥胖人羣都至關重要。“尤其後者,可通過自我調節逆轉臨牀前期肥胖狀態。這類人還應定期監測和篩查,身體不適要積極就醫,避免發展爲臨牀肥胖症。”王存川說。而臨牀肥胖症具有疾病屬性,社會應給予患者更多的理解,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避免歧視;醫療保險體系也應提供必要支持,而非簡單將“減肥”看作患者個人的事情;作爲患者,被確診爲臨牀肥胖症後,應積極配合醫生治療,包括服藥、手術等,並定期到減重中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