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薩摩耶之死不應該變成相互的攻訐
某地一位住戶養了一條薩摩耶犬,養在小區內的一個籠子裏。兩個男孩在狗籠附近點燃煙花,籠子起火,狗被燒死。這件事在互聯網尤其是各個社交平臺上引起熱議。
平心而論,此事不值得如此大篇幅地佔據公共輿論空間。男孩的家長應該作出誠懇的道歉並提供一定程度的賠償,也應該嚴厲地教育子女。不幸死於非命的寵物有很多,這是一般的解決途徑。狗主人倘若咽不下這口氣,也應在法律框架內去努力,甚至提起訴訟,這都是他的權利。
結果鬧到了社交媒體,引來許多的看客,倚靠着各自立場,演變成相互的攻訐。
有些人的立場是“厭童”,認爲世上有很多天生壞種,堅持要向未成年人追責,主張針對未成年人的重刑主義。從持火逗狗,到狗籠着火,時間很短。從時間因素分析,要說“虐待(殺)”是否成立,恐怕較爲牽強。還有人稱事發小區曾有其他小動物死亡,懷疑也是孩子做的。市井傳聞、空穴來風,是當不得紮實的證據的。
有些人是小動物保護主義者,他們的訴求是針對虐待小動物或陪伴動物立法。很多人的留言後面打上了#支持立法#、#動物領養#的標籤。這羣人的情緒輸出是最濃的,而目標是最清晰的,換句話說目的性是最強的。多的是借題發揮的口號,少的是對一件發生在千里之外的事件的謹慎態度。
還有人是對小動物保護主義或極端動物保護主義冷眼相看的。他們的眼睛盯在狗主人身上:把一隻大狗養在鐵籠裏,好像也沒有那麼愛狗?狗籠放在小區公共部位,是否有擾民或侵佔公共空間之嫌?無論如何,法律框架下解決此事的着眼點主要在於財產權。以上質疑恐怕不足以影響財產權的認定。這是主次不分。
當事人隱私曝光與網絡輿論暴力如期而至。而這些都不如看客們的主張更重要。小狗死了,我們有必要補上生命和情感教育的一課。看起來很多人的邏輯思維也應該補課——爲着所坐的立場,是可以連基本的邏輯和同理心都不要的。這難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我的朋友住在毗鄰上海的農村。他養的一條土狗去歲下了一窩小狗,他因此欣喜得不得了。某天,一隻小狗被車軋死了。哥們拍桌子要去看監控找人算賬。隔天,年輕的車主上門來道歉,並拿出錢要賠償。他想了想,算了,錢不要了,伸手不打笑臉人嘛。但他總還是很傷心,“那是多漂亮的一隻小狗啊”。我始終覺得這樣的民風更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