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軍用摩托車爲何被淘汰?1885年8月29日世界首部摩托車被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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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沙歷史上的今天。

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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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軍用摩托車爲何被淘汰?1885年8月29日:德國發明家戴姆勒發明製造的戴姆勒摩托車獲得專利,被視爲世界首部摩托車。

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樣,最初的摩托車僅僅是強化版的自行車。

在1886年,英國的機械工程師約翰·斯塔利成功設計了現代概念的自行車,也就是裝上前叉和車閘,前後輪大小相同,用鋼管制成了菱形車架,還首次使用了橡膠車輪。

爲此,約翰·斯塔利被稱爲“自行車之父”。他所設計自行車的車型,與今天自行車的樣子已經基本一致了。

1885年8月29日德國發明家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和威廉·邁巴赫(Wilhelm Maybach)聯合研製的戴姆勒摩托車。

嚴格來說,這不是摩托車,而是一種實驗室的小玩意。戴姆勒設計摩托車的目的,是爲了測試自己的汽油四衝程小型發動機,最多可以行駛12公里。

有趣的是,自行車剛剛誕生就涉及到動力問題。今天的自行車技術很發達,普通人騎行超過30公里就會相當疲勞,即便是在平坦道路上也需要2個小時左右時間。

100多年前,各方面條件都很差,自行車騎行距離就更短,還不能載物。給自行車裝個發動機就很重要,這就是摩托車產生的原因。

1903年,美國摩托車製造商哈雷·戴維森(HarleyDavidson)成立,開始製造摩托車。直至一戰前夕,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車製造商爲“印第安”(Indian)公司,每年生產超過2萬輛摩托車。

輕便的摩托車很快用於軍事,主要取代馬匹。一戰中,摩托車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主要用於前線通訊傳令,火線偵察以及運輸重量不大的關鍵物品(通常是書信、藥物、武器核心零件)。

摩托車在一戰中大紅大紫,僅僅英國的凱旋公司,就在戰爭期間向三國協約售出超過3萬輛H型摩托車。美國哈雷摩托車公司生產的摩托車中,有50%爲軍用品。

在二戰爆發的10年前,哈雷摩托車公司成爲世界最強的摩托車製造企業。

然而二戰爆發前5年,情況卻發生了轉變。

德國的DKW公司實力猛增,一舉取代哈雷成爲最大摩托車製造商。

到了二戰期間,摩托車技術已經較爲成熟,軍事大國都有大量軍用摩托,連日本都是如此。

二戰期間,日本裝備多種軍用摩托車。其中95式挎鬥式樣摩托車,是山寨美國哈雷摩托車的產品。95式還有改進型97式,被日軍稱爲“陸王”,在太平洋戰場和東南亞戰場中大量使用,製造了上萬輛。

日本還有一種非常有趣的摩托車,叫作昭和1式三輪摩托車。它酷似曾經在中國滿大街亂跑的機動三輪車,在身尾部安裝了一個由鐵板焊接而成的車斗。於是,除了司機以外,車斗裏面還可以搭乘4個士兵,或者裝幾大箱子貨物,比普通摩托車要實用。

只是它的可靠性不佳,主要用於太平洋戰場,作爲飛機場或者基地的彈藥油料運送載具。

摩托車的霸主國家,仍然是德國、英國、蘇聯。

在二戰中,德國就主要裝備了9種摩托車,包括挎鬥式樣的達普KS750重型軍用摩托,從1937年開始製造了1萬8000多輛。另一款挎鬥式樣的寶馬R75重型軍用摩托車,也生產了2萬輛。

普通式樣的兩輪摩托車有很多,比如幾千輛DKW NZ500輕便摩托車。

二戰中期,德軍就開始淘汰一線部隊的軍用摩托車,其他國家也差不多。

爲什麼會這樣?

說白了就是不實用。

上面說了,在各國軍隊中,摩托車主要用於偵查、通訊、巡邏、運輸等任務。

對於運輸方面,摩托車顯然無法勝任殘酷的戰爭。

以寶馬R75重型軍用摩托車爲例,載重量算是很驚人,也只有500公斤而已。該摩托車最多乘坐3人,裝載1挺機槍和若干子彈,或者換成1門輕型迫擊炮。

而德軍的sd.kfz.251半履帶裝甲車,一次可以搭載12人,或者裝載數噸的物品,可以秒殺所有摩托車。

再說巡邏方面。

衆所周知,摩托車幾乎沒有戰鬥力。即便是挎鬥式三輪摩托,也只能裝備1挺機槍,防禦力是0。尤其重要的是,該機槍的射擊角度有限,實戰效果不佳。

摩托車在巡邏時,很容易遭遇敵人伏擊。即便敵人只有步槍,也可以輕鬆擊斃兩到三名摩托車步兵。

裝甲車則不同。

還是以sd.kfz.251半履帶裝甲車爲例,至少裝備2挺機槍,裝甲車有數毫米的鋼板防禦,綜合戰鬥力強得多。

另外,sd.kfz.251可以安裝20毫米機關炮、37毫米甚至75毫米的反坦克炮,等同於一輛輕型坦克,用於巡邏是夠用了。

再說偵查。

很多人認爲,摩托車的越野能力很強,這是一種誤解。

以德國爲例,軍用偵察摩托主要是挎鬥式樣三輪摩托車。這種摩托車只能沿着公路行駛,寶馬R75在條件很好的乾硬公路上,可以達到90公里的時速,算是很牛了。

然而,只要離開了公路,寶馬R75就寸步難行,很容易陷在蘇聯野外的泥沼中,在崎嶇山地也難以快速行駛。

由於挎鬥設計存在缺陷,寶馬R75在公路上高速行駛時不能迅速轉彎,不能就有可能翻車,大大限制了機動性。

相反,即便是德軍sd.kfz.25半履帶偵察車,可以在較爲複雜地形行動,最大行程超過300公里。這是摩托車無法企及的偵察能力。

最後看看聯絡。

本來摩托車唯一的優勢,就是聯絡。

兩輪摩托車可以代替戰馬,在陣地之間高速穿梭,最大公路時速高達100公里。

同時兩輪摩托車的體積較小,比較容易隱蔽自己,不容易被敵人發現。

這是裝甲車辦不到的。

以DKW NZ500輕便摩托車爲例,它本來專門德國傳令兵,取代傳統的戰馬。相比需要餵養精良飼料、容易生病、速度有限的戰馬,顯然摩托車更適合作爲傳令兵的載具。

NZ500靈活快速,也不需要考慮載重問題。它的車身兩側各掛有一個皮革公文包,裝着文件和一些地圖等,可以爲戰場上的各單位快速傳達命令。

時代不同了,二戰時期的通訊技術有了長足發展,美軍甚至直接將無線電步話機裝備到步兵排一級。

德軍也有大量有線和無線通訊設備,通訊摩托車只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使用,越來越不重要了。

所以,摩托車就逐步退出了軍用。

直到今天,除了印度和英國特種部隊還有裝備以外,其他國家軍隊裝備很少。

二戰期間,蘇聯爲了發展本國軍用摩托車,從瑞典購買了寶馬R71(寶馬R75的前輩),仿造了自己的烏拉爾M72軍用摩托車。

1957年,作爲軍事援助的一部分,蘇聯幫助中國仿造了烏拉爾M72軍用摩托車,也就是赫赫有名的長江750摩托車。

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國內奇缺各種汽車,長江750摩托車成爲汽車的替代品。

裝備長江750摩托車最多的單位,就是軍警。在60年代,長江750摩托車是解放軍常用運載工具,同樣裝備機槍甚至輕型迫擊炮。此時解放軍還沒有實現騾馬化,長江750摩托車絕對是先進武器裝備。

除了軍隊以外,裝備長江750摩托車最多的就是警方了。當年公安人員的標準形象,就是穿着白色制服,開着挎鬥式樣的長江750摩托車。

到了90年代後期,隨着國產汽車產業開始井噴,長江750摩托車才迅速被淘汰。再好的摩托車,綜合性能也是不如汽車的。

對於警察來說,長江750摩托車有很多缺陷。

一來車速不夠快,萬一罪犯駕駛汽車,就很容易甩掉警方的摩托車;

二來不夠隱蔽,無法隱藏民警,不適合進行隱蔽調查和售後伏擊;

三來摩托車不是全封閉的,無論是雨雪天還是炎炎烈日都夠民警喝一壺的;

四來載重有限,最多隻能坐3個人,一般只能坐2個人,而小麪包車也能坐四五個人,更爲實用;

五來是不夠安全,肉包鐵一旦出車禍,摩托車上的人員最輕也是受傷。美國醫學界有個段子,在該國器官捐贈領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的團體,就是摩托車騎手。騎手們是非疾病死亡的捐贈者中,最年輕、最健康、數量最多的一羣人。顯然,還是鐵包肉比較安全。

從2000年開始,就很少看到警方用三輪摩托車,只有交警部門裝備輕便的兩輪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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