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7人就有1支槍,泰國爲什麼還是擋不住校園槍擊?
8月7日,泰國暖武裏府一所學校傳出數十聲槍響。槍手是一名初中生,穿着紫色運動服在校園裏開了幾十槍,最終造成7人死亡、15人受傷,死者中有3名教師、3名學生,槍手本人也已死亡。
8月7日槍擊案案發學校——德普西林學校位於暖武裏府的分校。 圖源:新華社
看到這種新聞,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痛心,第二反應可能是那句流傳甚廣的話:人人都有槍,壞人就不敢亂開槍了。這個說法聽起來像常識——壞人也怕死,知道對方可能有槍,就不敢輕易動手。可問題恰恰出在這裏:這個推理聽起來順理成章,卻基本停留在想象,幾乎每一步都經不起數據檢驗。
先說泰國。泰國不是無槍國家,恰恰相反,它是亞洲民間擁槍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截至2023年,泰國有620萬支註冊槍支,估計還有400萬支未註冊槍支在流通;泰國發展研究所的報告顯示,6900萬人口民間擁槍超過1000萬支,擁槍率15.1%,大約每7個人就有一支槍。
高擁槍率帶來的是高槍案率:2022年10月,一名前警察闖入幼兒園開槍,38人死亡,其中24名是兒童;2020年,一名軍人在呵叻的商場開槍,29死57傷;2023年10月,曼谷暹羅百麗宮商場槍擊,3死5傷。每出一次大事,泰國政府就宣佈停發新持槍證:2023年12月停了一年,2025年2月又停了一年。可槍案並沒有因此消失——因爲停發新證,管不住已經流通在外的上千萬支槍。
現在把“人人有槍,壞人不敢開槍”這句話拆開看。它其實藏着三層假設:
好人會持槍自衛;壞人會被有槍的好人嚇退;槍多了,暴力犯罪會減少。
這三層假設,都有直接的反面證據。
第一層,槍到底在誰手裏?
美國民間持槍超過4億支,是全世界最接近“人人有槍”的國家,它的數據最有說服力。美國CDC統計,2021年美國有48830人死於槍下,其中26320人是自殺,20966人是被謀殺。也就是說,美國每年死在槍下的人,超過一半是自殺,不是被“壞人”殺害的。換句話說,對於統計意義上的普通家庭來說,家裏那把槍最可能終結的,不是闖入者的性命,而是家人自己的性命。20世紀90年代,兩項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的研究追蹤過普通家庭:家裏存放槍支的家庭,成員死於自殺或他殺的風險都顯著更高。所以槍放在普通人家裏,會明顯降低自殺的行動門檻。它不是護身符,而是風險源。
第二層,壞人會被槍嚇退嗎?
泰國這案子本身就是反例——槍手是個初中生,他當然知道別人可能也會用槍來阻止他,但他根本不在乎。事實上,“持槍能震懾犯罪”這個假設,經濟學界吵了二十多年。1997年,經濟學家約翰·洛特提出著名的“更多槍,更少犯罪”理論,認爲允許隱蔽持槍能降低暴力犯罪。但耶魯大學的艾爾斯和多諾霍用更完整的統計方法複覈,發現數據並不支持這個結論。美國智庫蘭德公司系統評估了幾十項研究後給出的結論是:有支持性證據表明,放寬隱蔽持槍的法律,可能增加而非減少他殺和暴力犯罪。因爲現在的研究在“武器”和“方法”上都升級了。
洛特1997年的分析用的還是各州面板數據,後來被指出存在數據編碼錯誤,結論經不起復核。而反駁他的學者用到了2014年爲止更完整的數據,還引入了“合成控制法”——相當於給每個通過持槍法的州,找一個各方面都相似、但沒通過該法律的“影子州”做對照。2019年正式發表的研究發現,放開隱蔽持槍十年後,這些州的暴力犯罪比“影子州”高出約13%到15%。當然,這也不是板上釘釘:蘭德給這個結論的評級是“支持性證據”,不是“決定性證據”,學界至今仍有爭論。但至少可以說,在“好人持槍能不能嚇退壞人”這個問題上,證據的天平並不站在“人人有槍”那邊。而我們也用統計思維自行判斷一下:“會被暴力嚇退的”更可能是壞人還是好人?
第三層,再看看跨國數據
同樣是發達國家,日本全年槍擊死亡是個位數:2014年6人,2018年9人,2023年7人。美國則是每年以萬爲單位。注意,日本並不是徹底禁槍——平民可以申請持槍執照,但只限獵槍和氣槍,用途只能是狩獵和射擊運動,而自衛從來不是法律認可的理由。申請過程漫長而煩瑣:課程、考試、體檢、精神評估、警方家訪、背景審查,一樣都不能少。也就是說,日本靠的不是“一禁了之”,而是一整套把持槍成本抬到極高、把用途鎖死的制度。現在可以反過來想想,在一個原本沒有持槍習慣的社會里,如果放開持槍,最先買槍、練槍、走到哪兒都帶着槍的,會是哪些人?我有理由推測,不會是普通上班族,而是最焦慮、最想用槍解決問題的那些人。也就是說,槍一多,不單自殺的門檻低了,連吵架升級成命案的門檻也會同時變低。
那槍既然這麼危險,乾脆讓擁槍國家都禁了吧?方向可能對,但現實沒這麼簡單。
1996年,塔斯馬尼亞州亞瑟港發生慘案,35人死亡。幾個月內,澳大利亞通過全國槍支協議,禁止半自動步槍和泵動霰彈槍,出資回購民間槍支,超過70萬支槍被收購銷燬,約佔民間槍支的兩到三成。2016年發表在《美國醫學會雜誌》上的研究追蹤了1991到2015年的數據:改革之後,澳大利亞槍擊死亡下降速度明顯加快,而且直到研究截止,再沒發生過大規模槍殺事件。在澳大利亞,禁槍效果之所以這麼好,除了回購,更要歸功於配套的管理細節:持槍必須證明“正當理由”——狩獵、射擊運動、職業需要,自衛明確不算;所有槍支登記在冊;買槍要通過背景審查;存放必須上鎖,槍彈分離。研究者也提醒,同期澳大利亞的非槍支自殺也在下降,不能把功勞全部記在槍上——但槍殺死亡下降得更快,這是事實。
但禁槍藏着另一面:交出來的那些槍,絕大多數來自守法公民。而壞人手裏的槍,不會因爲政府一聲令下就交出來。泰國就是個反面教材:停發新證一年多,非法槍支照樣流通,初中生照樣能弄到槍。所以在擁槍國家搞“一禁了之”,第一刀往往砍在守法者身上,好人的槍被收了,壞人的槍還在,普通人反而更沒自保手段,社會信任也被撕裂。這個風險至少在短期內是很難避免的。
這就要說到泰國的真正病根了。泰國有15.1%的擁槍率,管制卻粗放得驚人:警察可以通過“槍支福利計劃”免去煩瑣手續、低價買槍,大量槍支就這樣流入黑市;2005年到2022年,美國向泰國出口了79.5萬支槍,其中多少經過嚴格背景審查,沒人說得清。一個初中生能拿到槍,說明登記、追蹤、存放、心理評估,這些環節全是漏洞。精細化管理,就是把漏洞一個個堵上:購槍背景審查、持槍者心理評估、槍支交易登記和追蹤、安全存放要求、對非法槍支的收繳執法——而不是在“人人有槍”和“一禁了之”之間反覆橫跳。
最後說一句擁槍派常提的理由:平民持槍,是爲了防止政府變壞、抵抗暴政。這個理由在歷史上確實成立過——美國立國時,民兵手裏的槍確實是對抗英國正規軍的重要力量,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就是這麼來的。但那是18世紀的戰爭形態:火槍和火炮的差距,遠沒有今天平民步槍和坦克、戰機、無人機之間的差距大。現代國家暴力機器擁有的火力、情報和組織度,讓平民手中的輕武器在軍事上幾乎沒有意義——這是我的判斷,但它符合軍事常識。歷史也一再證明,真正能約束權力的,從來不是老百姓的槍,而是制度、法治和社會的制衡。把“防暴政”的希望寄託在每家每戶的槍櫃裏,既高估了槍,也低估了組織反抗的難度,更低估了現代制度本身的力量。
回到泰國這起悲劇:一個初中生,幾十發子彈,7條人命。關於槍,我想重點不是該禁還是該放,而是禁該怎麼禁,放該如何放。在精細管理下,禁和放,社會都不會大亂;反之,如果沒有管理能力,那我的主張就是:原本禁槍的國家和地區,那就繼續禁下去,放開只會讓社會更亂;而原本擁槍的社會,也先別急着禁,先看看自己有沒有精細管理的能力,倉促強禁同樣會亂。槍的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怎麼管,怎麼控”的問題。
“人人有槍,壞人就不敢開槍”這句話最危險的地方,在於它聽起來像洞察了某種博弈平衡,卻僅僅停留在思考深度上,並經不起現實統計。判斷一個政策好不好主要要看它落到真實人羣裏,救了多少人,又害了多少人。希望以後這樣的槍案悲劇越來越少。
作者:冰海牧心(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