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機制,從“治病爲中心”轉向“健康爲中心”
受訪專家: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經濟學教授 李 玲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馮文猛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王 震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金春林
本報記者 侯佳欣
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始終堅持公益導向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承擔着80%以上的門急診服務量,是守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的主力軍。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是人民羣衆公平可及地獲得高質量醫療服務的重要保障。
深化公立醫院改革,是黨中央着眼健康中國建設作出的重大部署。從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到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以公益性爲導向深化公立醫院編制、服務價格、薪酬制度、綜合監管改革”,再到《國民健康“十五五”規劃》將其作爲重點任務,改革的方向一以貫之。
十年來,公立醫院改革蹄疾步穩,成效顯著。2025年,全國公立醫院診療人次39.3億,較2016年增長37.8%,佔醫院總診療人次84%,服務供給主體地位持續鞏固;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達56.5億,佔總診療量的53%,分級診療格局基本建立;截至2026年4月,全國批次推進70個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範項目,新增支持107個提升項目,以點帶面的改革格局基本形成;全國持續以地市爲單位,全面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帶動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經濟學教授李玲指出,近年來我國公立醫院在硬件、軟件、信息化等方面提升迅速,就醫條件、便捷程度和價格優勢均得到顯著改善,但改革仍面臨不少痛點。最突出的問題在於醫院的投入機制、運營機制和分配製度尚未根本理順。絕大多數醫院仍主要依靠自身經營自負盈虧,客觀上形成了“做大才能做強”的邏輯,醫院要擴大門診量和住院量才能快速發展,本質上仍是“以治病爲中心”的模式,與當前“以健康爲中心”的改革方向存在一定錯位。
此外,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分佈不均的問題尚未解決,城鄉、區域差距依然存在;基層服務能力相對薄弱,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困境仍待破解;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尚未充分體現等。這些問題,歸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來破解。
面向“十五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馮文猛認爲,堅持和增強公立醫院公益性,關鍵在於醫院的籌資機制和醫生薪酬決定機制。舊有機制下,醫院收入與診療量直接掛鉤,無形中鼓勵了多做檢查、多開藥。他建議,要持續推進包括按病種付費在內的多元複合支付方式改革,引導醫療機構從“多治病、多掙錢”轉向“看好病、省費用”;充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價值,讓醫生薪酬根據技術水平獲得合理回報。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震認爲,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必須壓實政府辦醫主體責任,完善財政補助政策,推進編制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薪酬制度、綜合監管等關鍵領域改革,擴大三明醫改經驗複製推廣,培育更多地方醫改樣板。
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每分錢花在刀刃上
醫保基金是人民的“看病錢”“救命錢”。截至2025年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13.3億人,參保率連續十年鞏固在95%,爲廣大人民羣衆看病就醫提供了堅實保障。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撬動醫療服務行爲轉變、提升基金使用效能的關鍵槓桿。
過去,醫保按項目付費,做多少檢查、開多少藥就報銷多少,容易誘導過度醫療。如今推行按病組(DRG)和病種分值(DIP)付費,好比給每個病種定一個“打包價”,從機制上倒逼醫療機構精打細算、規範診療。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啓動DRG/DIP付費試點;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國民健康“十五五”規劃》均對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作出明確部署;《全民醫療保障“十五五”規劃》進一步提出,持續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爲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改革至今,成效顯著。截至2025年末,按病種付費已實現符合條件的統籌地區、醫療機構、住院病種和基金支出四個“全覆蓋”,2025年按病種付費結算出院人次佔出院總人次的91.8%、結算醫保基金約9155.2億元。按病種付費分組方案持續優化,2.0版核心分組從376組增至409組;2026年發佈的3.0版首次增設“國家層面推薦基層病種”,在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執行“同病同付”,旨在用醫保支付槓桿帶動分級診療,改變“小病也往大醫院跑”的就醫格局。
如今,改革進入深水區,有些問題仍待解決。一是部分地區出現分值費率單價貶值、醫保基金支付率下降問題,加重醫療機構運行壓力;二是基層病案質控和信息化基礎薄弱,標準化分組與基層診療實際匹配度有待提高;三是少數醫院存在推諉重症、分解住院等行爲;四是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滯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未能充分體現。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一場涉及利益格局調整的深刻變革。唯有堅持以人民健康爲中心,深化改革、完善機制,才能把每一分“看病錢”都花在刀刃上。李玲認爲,改革應從“爲生病買單”轉向“爲健康買單”。如果醫保仍單純以“治病”爲支付依據,醫院和醫生就會在“多做”和“少做”間搖擺,過去可能過度醫療,現在則可能演變爲不做和推諉,本質上未擺脫“以疾病爲中心”的支付邏輯。改革要向“爲健康買單”轉變,讓醫保真正成爲維護人民健康的戰略購買力量,而非被動應對疾病的“報銷池”。展望“十五五”,專家們還建議:推動DRG與DIP付費融合發展,動態調整病種分組方案和支付標準,更好地貼合臨牀實際;完善“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讓規範診療的醫院獲得合理回報;加快多元複合支付發展,探索對精神疾病、醫療康復等按牀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機構探索按人頭付費,將改革拓展至門診和日間手術場景。
藥品集採價格優化,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一粒藥從藥廠到患者手中,中間經過多少環節、加了多少價?藥品價格虛高,曾是壓在老百姓看病就醫頭上的一座大山。集中帶量採購(簡稱“集採”),就是以“招採合一、量價掛鉤”爲抓手,搬走這座大山。它不僅是降低藥價的“利器”,更是健全醫藥保障體系、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
2018年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後,首批國家組織藥品集採隨即啓動。截至2026年7月,國家層面已開展12批藥品集採,覆蓋555種藥品,疊加6批9大類142種高值醫用耗材集採。2025年數據顯示,“藥品+耗材”集採累計節約醫保基金約4400億元,超八成結餘資金用於支持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2026年7月31日開標的第十二批集採創下歷屆之最——65種藥品全部採購成功,327家企業的521個產品擬中選,4.5萬家醫藥機構參與報量,採購規模約600億元。值得關注的是,本批集採首次引入防範異常低價的“雙標準差熔斷”機制,標誌着集採規則從單純“拼價格”轉向“拼質量、拼效率、拼保供”。
與此同時,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日益完善。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介紹,2026年目錄調整首次允許已完成技術審評但尚未正式獲批的藥品進行預申報,大幅縮短創新藥進醫保的時間窗口;明確支持“真創新、差異化創新”,填補臨牀空白的藥品優先進醫保;同時將說明書標註不明且未及時完善的中成藥列爲重點調出品,真正形成“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格局。
藥品集採和價格改革,一頭連着民生福祉,一頭繫着產業發展,目前仍有些問題需要考慮。比如部分企業低價中標後出現斷供;“唯低價”競爭導致行業利潤壓縮,研發投入不足;集採藥品品種集中化,一定程度上縮減了患者用藥選擇範圍等。
馮文猛提醒,集採需兼顧“有藥可用”和“用放心藥”,要避免藥品質量出現問題,也要避免中標後斷供。他建議建立綜合評價機制,價格是其中一個方面,質量和穩定供應同樣關鍵,需以多元標準形成綜合競標機制,而非唯低價是取。王震則從更深層次指出,集採最關鍵的貢獻在於徹底砍斷了“以藥養醫”的舊鏈條,讓企業憑質量說話。醫保作爲戰略購買方,既要保障患者,也要支持企業創新,“十五五”規劃裏的生物製造、腦機接口等都是國家重點發展的創新方向,醫保也應把支持企業創新的因素考量進去。
“三醫”協同環環相扣,健全機構發揮效能
醫療提供服務、醫保支付費用、醫藥供給藥品,三者環環相扣、缺一不可。“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是深化醫改的重要方法論。
強化統籌協同頂層設計是根基。李玲表示,過去醫改推進難,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門之間政策不銜接、不同步,醫療、醫保、醫藥等各自爲政、難以形成合力。下一步深化改革應朝着整合的方向推進,如成立大健康部或中共中央健康委員會,將“三醫”管理職能統一納入一個目標框架之下,集中破解改革難點堵點。從政策制定到落地執行,三方充分協商、聯署發文,從源頭上避免“政策打架”。王震也認爲,要通過制度設計讓醫療、醫保、醫藥從各自爲政走向同向而行——醫保通過支付方式改革引導醫院規範診療,通過集採擠壓藥品虛高價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價值,三方形成良性循環。
搭建數智共享平臺打破數據壁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已全面建成,“1+3+N”架構實現了醫保信息系統的統一高效。在地方,許多城市推進“三醫”數據一體化治理,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讓羣衆少跑腿、少花錢。金春林認爲,完善“三醫”協同的關鍵突破口正在於此——統一數據編碼,推動藥品追溯碼、醫保編碼、商品碼 “三碼合一”,建設“三醫”大數據中心,實現基於大數據的智能監管和聯合執法,讓“三醫聯動一張網”真正發揮效能。
健全監管考覈機制確保政策落地。將羣衆就醫獲得感、政策落地成效納入三方績效考覈,推行跨部門聯合執法,實現全鏈條協同監管。2025年,全國追回醫保基金342億元,藥監部門對集採中選品種實施全覆蓋檢查抽查,確保“降價不降質”;將分級診療實施成效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覈並提高權重,讓考覈“指揮棒”真正指向人民健康。馮文猛表示,使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負擔明顯降低,在確保居民獲得優質醫療健康服務、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從根本上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這便是“三醫”協同的最終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