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峯獲刑17年!醫療反腐要從機制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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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專家: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鄧利強

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張健

10月3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翔峯案一審公開宣判。這名曾經的湘雅二醫院副主任醫師,兩年前因被舉報存在嚴重違法行爲,受到檢察機關的立案調查。今天,法院一審判決其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等數罪併罰,獲刑17年,並處罰金42萬元。

對被告人劉翔峯: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2萬元;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42萬元。同時,對同案被告人羅原燈以故意傷害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萬元。對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劉翔峯的落網,起於2022年8月開始的網絡匿名舉報。舉報內容中,其涉嫌“超權限手術”“威脅恐嚇患者和家屬”“頻繁進行昂貴的機器人手術”“哄騙患者買保健品當藥品使用”等。2022年8月18日,“湘雅二院劉翔峯”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社會關注。隨後,湘雅二院、中南大學、長沙市監察委員會、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都行動起來。8月19日,湖南省衛健委、中南大學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8月26日,聯合調查組發佈情況通報,經初步調查,發現劉翔峯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長沙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翔峯在湘雅二醫院工作期間,爲牟取額外手術費用,單獨或夥同被告人羅原燈誇大患者病情、虛構患者病徵,給6名不具備相關手術指徵的患者實施手術,致5人重傷、九級傷殘,1人輕傷;利用職務便利,在引進醫藥產品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66萬餘元。劉翔峯利用主持或參與手術的工作便利,收受醫藥產品銷售人員回扣358萬餘元,非法侵佔價值193萬餘元的手術耗材。上述手術耗材已被依法收繳。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劉翔峯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劉翔峯有自首、坦白、退繳違法所得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我過去也是醫務人員,現在感覺心情沉重。”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告訴“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劉翔峯的涉案案情,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看後都會感到震驚。醫生可能會因病情和醫學科學所限,無法百分百治癒患者,但不傷害是醫患關係的底線。因此,醫生會盡全力避免因個人低級錯誤對患者造成傷害,罔顧醫德與基本道德做出危害患者的事,則完全不可容忍。

鄧利強說,劉翔峯案件代表了醫療腐敗中的一種現象,可能並非孤例。今天的一審判決下來,讓公衆看到醫療界整治“害羣之馬”的決心,也似乎給劉翔峯一案畫上了句號,但它同時應當引發一些深思:我們應當如何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醫療反腐,不能只盯人,更要從機制上下手,比如,如何保證醫療決策的合法合規,防止個人因權限過大而濫用職權,進而滋生腐敗,甚至導致違法犯罪行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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