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害人精”,不僅傷身還致癌?提醒:真正致癌是這2種調料
陳阿姨最近做飯總是心神不寧的,兒子看她又往湯裏撒第二次鹽,才連忙開口:
“媽,你這幾天有心事啊,怎麼做菜也魂不守舍的?”
“唉,我還是決定要去體檢看看。”
“體檢?你是哪裏不舒服嗎?”
這一問陳阿姨才緩緩說起這事情的緣由。
原來她是最近在網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說長期喫味精會致癌,嚇得一口氣把家裏剩的味精都扔了,但後來一想,自家喫了這麼多年的味精,是不是也有患癌風險?
她是越想越怕,趕緊給全家都預約了個體檢篩查。
“味精緻癌”的說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70年,時至今日,依然有不少人覺得喫味精不健康,而且近年來關於味精緻癌的消息在網絡上廣爲流傳,但這種說法是真的嗎?
一、人只要一直活着,就一定會得癌?
其實,每個人都有患癌幾率,因爲人體本身就有原癌基因,我們身體裏的細胞一直處於不斷的分裂、凋零,DNA不斷複製的過程。但再精密的儀器也會受內外部影響出問題,比如基因突變,導致正常細胞出現變異,出現癌細胞一樣的特徵。
話雖如此,但也不用過分擔憂,因爲只要免疫功能還正常就不會讓癌細胞得逞。
因爲免疫系統也在時刻甄別查殺異常癌細胞,除非這少量的癌細胞僞裝手段高明,躲過了“偵查”,沒有被免疫及時打擊,纔會不斷繁殖生息,最終發展壯大,佔領人體,“長成”癌症。
二、我國癌症高發,是調味品喫太多?
根據2022年國家癌症中心發佈的國民惡性腫瘤負擔情況來看,新發癌症病例數達到482.47萬例,約10萬人中就有341.75人發病。
而癌症高發病率的背後,因飲食問題帶來的發病風險越來越不可忽視,根據大量研究總結,全球癌症負擔誘因中,飲食和營養問題佔比20%-25%,可見“癌從口入”不無道理。
近來關於“調味品致癌風險”逐漸成爲人們的關注焦點,這讓許多人不免在烹飪時心生顧慮。像味精、蠔油、醬油這些常見的調味品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害處,以後還能喫嗎?
網上傳聞“味精緻癌”,是因爲味精加熱後會產生一種叫焦穀氨酸鈉的有害成分,大量服用確實會導致一定健康問題,但要達到這個致毒量,靠味精顯然是不夠的,正常烹飪添加的味精,就算產生了焦穀氨酸鈉,所佔比例也非常小,而且焦穀氨酸鈉對人體毒性極低,也不會致癌。
說到這不得不提一嘴之前網上說的蠔油致癌事件,其實原因也是“異曲同工”,蠔油也含有一定量的穀氨酸鈉,加熱至120℃以上就會生成焦穀氨酸鈉,但不會致癌。
其實,蠔油真正的致癌風險是不合理儲存導致的腐敗、黴變,生成了黃麴黴毒素等有害物質,增加致癌的風險。
至於醬油致癌的說法,則是因爲有人發現醬油加工過程中選用的焦糖色素會產生一種叫4-甲基咪唑的物質,屬於2B類致癌物質。
但實際上“焦糖色素”屬於常規的食品添加劑,而且是國標中的允許添加劑。當然,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也對“4-甲基咪唑”添加劑量有所限制,一般不得超過200mg/kg。
其實除了味精、醬油和蠔油外,還有兩種調味品已經被科學證實認爲有高健康風險,而且日常食用率非常高。
1、鹽:高鹽飲食已經被證實和高血壓、胃病等情況有關,嚴重還可能導致胃癌,尤其是有基礎病的病人,一定要注意鹽分攝入量。
2、糖:高糖飲食也被證實是導致高血糖的一大誘因,除了影響消化,還可能導致嘔吐、骨質疏鬆等不良後果。
三、這4種癌症,可能都是你一口口吃出來的!
因爲不良飲食習慣導致的癌變並不少見,甚至很多惡性腫瘤都與此有關,特別是以下這幾種癌症。
1、腸癌
油炸類、加工製品以及葷腥搭配不平衡、運動太少,都影響腸胃健康,而且攝入脂肪類食物過多還會影響腸道內膽汁酸的分泌,不斷刺激腸道黏膜,久而久之,腸胃可能出現病變甚至出現腸癌風險。建議可以適當增加粗糧、蔬果的攝入,減少加工類紅肉的攝入。
2、肝癌
肝癌的最常見誘因就是黃麴黴毒素,這種物質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少見,這些物質最喜歡常溫、潮溼的環境,比如發黴的廚具、過期或變質的食品、發苦的堅果、變質的飯菜。
3、胃癌
和飲食有關的癌症中,胃癌可以說是最經典,日常廣受歡迎的燒烤、油炸類食品就是胃癌發生的一大隱患,因爲這類食物經高溫炙烤,容易產生如3-4苯並芘和環芳烴類物質,也是明確的致癌原,此外高鹽飲食也是胃癌發生的一大誘因。
4、食管癌
因爲國人喜好熱食,比如火鍋、熱水等燙口的飲食在日常生活非常常見,但長期喫過熱的食物,食管粘膜會頻繁受刺激,導致損傷累積,長此以往很容易導致癌症。
所以預防癌症一大關鍵就在飲食習慣上,這種慢性致癌風險很容易被人們忽視,所以日常一定要小心,注意健康的膳食攝入,同時也別忘了減少抽菸喝酒等不良生活習慣,這些都和腫瘤發病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
參考資料:
[1]《爲什麼說“每個人體內都有癌細胞”?在什麼條件下,它會“發作”》.江蘇健康廣播.2024-04-23.
[2]《這5種癌症,可能都是你一口口吃出來的!》.科普中國.2022-04-16.
[3]《七大癌症都是一口一口吃出來的,可惜知道的人太少!》.健康時報.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