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成美國新“馬路殺手”:受傷人數增30倍,幾大危險要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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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專家: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範 立

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王冰潔

如今,電動自行車因便捷、費用不高,已成爲“綠色出行”中的流行選擇。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統計,截至2022年末,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爲3.5億輛,約爲4人一輛。2022年,美國電動自行車進口量也突破110萬輛。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研究人員在調查了2017~2022年因電動自行車受傷和住院的數據後發現,這5年間,美國電動自行車傷害事件增加了30倍,住院人數增加了43倍,且兒童受傷人數有所增加;因電動自行車受傷前往急診室的人數超過4.5萬人次,住院人數超5000人次。研究中,頭部受傷的病例以驚人的速度增加。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中國,2019年,中國電動自行車騎手佔所有道路交通死亡人數的13.8%,佔道路交通傷害人數的17.4%;2019年,頭部受傷是電動自行車騎手死亡和重傷的主要原因。研究顯示,騎手佩戴頭盔的比率在持續下降,而不戴頭盔的騎手頭部受傷幾率是戴頭盔者的1.9倍。

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範立對“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我國是自行車大國,目前電動自行車正在逐步取代傳統人力自行車,呈現飛速增長的趨勢,但這股熱潮背後潛藏着各種安全隱患,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電車速度快、穩定差。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快,但行駛穩定性差、沒有保護設施,且因其配備了小型電機,增加了自身的重量,遇到突發事件時制動距離大,易發生意外碰撞,尤其是應變能力不足的兒童、老年人。瑞士蘇黎世大學曾發表的一項研究顯示,與傳統自行車相比,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後,騎手受傷程度更重、住院率增加。

改裝問題明顯。我國《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千米/小時,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得超過15千米/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即使如此,仍有不少人嫌速度不快、跑得不遠,私自對電機傳動機構、線路、電池等進行改裝,比如提高車輪轉速,讓自行車“電摩化”;或者加裝遮陽棚,不僅容易遮擋視線,行駛中更易被風力影響,發生意外。範立表示,甚至有些生產商、銷售商會滿足客戶的“個性需求”,違規提高電動自行車的設計車速,把限速25千米/小時提至更高,增加了安全隱患。

電池頻引災禍。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時常見諸報端,電氣故障、電池質量不過關、非法改裝等都是常見原因。蓄電池往往起火快、燃燒猛,甚至會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如果進樓入戶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不僅會釋放毒煙,還會阻斷逃生通道,造成羣死羣傷,後果慘重。2021年,應急管理部發布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指出,高層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場所,都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或充電等行爲,但小區內“推車入戶”的行爲屢禁不止。

個人意識不到位。騎電動自行車無需考駕照,騎手的法律意識淡薄,安全意識不到位,闖紅燈、超速、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加塞穿行等現象屢見不鮮。範立強調,如今騎電動自行車人的年齡跨度大,小到兒童,大到老年人,尤其是青少年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不僅超速行駛,甚至有追逐打鬧、超車、在機動車道騎行、與機動車搶行等危險行爲,應引起關注。

如今城市交通愈加“擁擠”,路況複雜,未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可能會逐漸加大。但範立表示,現在關注這一問題,還爲時不晚。

管理要有法可依。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的法律方面,我國尚有欠缺,“無法可依、有法難依”成爲管理的軟肋,比如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不需辦理駕駛執照,導致管理困難,雖然有城市出臺地方性規定,但成效欠佳。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從源頭出手,着眼於法律層面,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限速、登記上牌等進行明確規範,嚴禁違法生產、銷售。比如上牌前必須對騎車人進行相關教育。這樣的話,公安交警才能更有“底氣”,騎手更有“畏懼”。

全方位增強意識。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騎手尊重生命的安全意識。比如對於騎手來說,頭盔相當於轎車司機的安全氣囊,是發生事故後的最後一道防線,必須佩戴,否則頭部會直接與地面、石頭等堅硬物體發生碰撞,就像是以卵擊石;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得佔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橫過機動車道、人行橫道要推行。做到不逆行、不超速、不超載、不酒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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