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酒駕、醉駕新規施行,更嚴格還是更寬鬆了?
受訪專家: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範立
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任琳賢
3月1日起,關於酒駕、醉駕的國家新標準——《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將正式實施。隨着新標準的制定,很多駕駛員
想知道,查酒駕較之前嚴了還是鬆了?
根據相關部門的解釋,記者瞭解到,該標準規定了血液、尿液中的乙醇(酒精的代謝產物)等六種物質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依據,並非酒駕、醉駕認定寬鬆度的修改。
新標準變化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擴展了酒精檢測方法。
舊標準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爲實驗室檢測方法,新標準中增加了色譜與質譜的聯用技術,以及電化學傳感器檢測。此項國標的起草人、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法醫毒物化學研究室主任法醫師劉偉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相較於之前的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此次國家標準一大改進在於擴展了酒精檢測的方法,不僅增加了定性的判斷手段,更擴大了標準的適用範圍和應用領域,讓檢測結果更具科學性。
2.完善了實驗室檢驗檢測依據。
舊標準將血液中乙醇含量分爲兩個等級,分別是50毫克/100毫升和80毫克/100毫升。新標準將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爲三個等級,酒駕判定下限由50毫克/100毫升調整爲20毫克/100毫升,即新標準規定血液中乙醇含量超過20毫克/100毫升爲飲酒駕駛,大於或等於80毫克/100毫升屬於醉駕。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特別強調,這只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判斷酒駕、醉駕的標準依然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的規定,即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爲酒駕;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爲醉駕。酒駕屬於違法行爲,醉駕屬於犯罪行爲。所以,有人認爲“酒醉駕標準更嚴格了”是誤讀。
3.調整血液與呼氣中的酒精含量換算係數。
新國標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與呼吸中的酒精含量之間的換算係數從2100調整爲2300。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就是利用呼出氣體中的酒精濃度乘以該係數換算出血液酒精含量值。此次調整是基於最新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也是爲了讓檢測結果更標準,執法更科學。
“這次新的標準主要用來提高檢測準確性,以更加客觀地判定是違法行爲還是犯罪行爲。”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範立表示,酒駕危害極大,我國一直在嚴厲打擊,甚至將醉駕入刑,因此相關部門纔不斷完善標準,這樣才能確保執法依據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嚴肅性。
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被列爲交通事故致死的主要原因。範立表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成爲社會共識。根據體質的不同,駕駛人飲酒後,須在12~24小時後才能駕車。研究顯示,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於很多因素,一般來說,酒精在體內的降解半衰期大於6小時。基於個體差異,有的人代謝時間可能要超過10個小時,甚至20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