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故意隱瞞命案”?警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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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持續淨化網絡環境,依法打擊編造、散佈網絡不實信息違法行爲,近日,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公安局通羊派出所依託網絡巡查線索快速查處一起故意虛構事實、在網絡平臺散佈不實言論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案件。




經查,居民李某某(化名)因對家中孩童多年前意外溺亡的調查結論不滿,在明知三級公安機關複覈均認定“無刑事案件”的情況下,仍於2026年8月上旬通過微博、短視頻平臺連續發佈多條虛假信息,公然編造“公安部門故意隱瞞命案、篡改卷宗筆錄與監控視頻”等虛假言論,刻意歪曲事實,煽動網民負面情緒。相關內容快速擴散,嚴重擾亂網絡公共秩序,對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


經民警全面固定當事人發佈記錄、平臺截圖、各級複覈文書、詢問筆錄等完整證據鏈,查實李某某行爲已構成故意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故意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


來源:“湖北網絡闢謠”微信公衆號、通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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