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老人看病有新規定?回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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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絡上有大量自媒體發文稱,從2026年4月1日開始,醫保新規在全國統一落地,70歲以上老人看病報銷的待遇有調整。部分文章的標題稱“4月1日起70歲以上老人就醫新規落地,不辦三件事就白扔血汗錢”。

記者覈實發現,國家醫保局曾發佈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但該文件是國家醫保局爲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而出臺的一部配套規章,將一些原則性的法規條款細化爲可執行、可操作、可定性的具體規則,旨在推動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邁向更加規範、精準和更具操作性的新高度。

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沒有提及有關70歲以上老人看病的相關政策。部分自媒體文章中寫到的“4月1日起全國統一提高報銷比例”“不備案就無法享受優待”“就醫需同時出示醫保憑證及本人身份證件”均爲不實信息。

經過仔細求證,網傳文章所提到的一系列表述,多爲張冠李戴、移花接木,“4月1日起老人看病有新規定”是爲了博眼球、刷流量的虛假傳言。

最易誤導老人的幾點再次重申一下:老人就醫優待不需要提前網上備案,就醫時身份證和醫保卡不必要同時攜帶,醫保報銷比例沒有調整

▷信息來源:@南方日報、“新聞坊”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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