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八部門發佈《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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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電影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要求,明確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的4種類型及具體表現形式,將不當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來突出問題納入治理範圍,對算法推薦、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應用、新業態可能帶來的內容風險提出防範要求,確保《辦法》科學嚴謹、與時俱進。

《辦法》要求,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網站平臺和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防範和抵制措施,避免對未成年人產生負面影響。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網信部門將持續淨化網絡環境,督促網站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對各類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內容的治理力度,爲未成年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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