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彭州一男公廁都是女保潔、內設休息室?警方:不實信息,造謠者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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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社交平臺有網帖稱,彭州市男公廁由女保潔負責,且相關休息設施設在男公廁內,認爲此舉不妥,呼籲相關部門關注重視,並配發圖片,引起關注。


經成都彭州公安覈查,劉某某爲博眼球將自己在外地拍攝的照片進行嫁接,配文發佈關於“彭州男公廁保潔人員安排”的不實信息,並配圖片進行虛假描述,該信息在網絡上造成不良影響。

劉某某故意散佈謠言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現已被彭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26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爲擾亂公共秩序的。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對故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

▷信息來源:成都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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