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學生被拐”謠言者被依法處罰——今日闢謠(2025年12月24日)

來源: 更新:

2025年12月24日

闢 謠 網傳“許昌汽車站倒閉”爲不實信息詳情:近日,某平臺賬號發佈視頻信息稱“許昌汽車站大家都不要來了,汽車站倒閉了,以後不發車了”。經許昌市交通運輸局覈實,其發佈視頻信息位置爲“許昌中心汽車站”,該站目前正常經營,未倒閉關停,視頻信息爲謠言。元旦、春節雙節將至,廣大網民出行購票請認準官方渠道發佈的車次、車票信息,切勿輕信、傳播未經官方確認的“小道消息”。(來源:“清朗河南”微信公衆號)

誤 區 明年起,向好友發“不雅”照算違法?

真相: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其中第80條對傳播淫穢信息的處罰規定作出明確細化,對傳播淫穢信息加大了處罰力度,相關話題迅速登上熱搜。與此同時,“明年起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視頻違法”“明年起傳播淫穢信息違法” 等詞條被大量轉發,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但是,“向好友發不雅照片算違法”既不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新增內容,更不是未來的執法重點領域。這是一種誤讀。

首先,淫穢≠不雅,法律的紅線不能如此“戲說”。新舊法明確規定的都是禁止傳播“淫穢”內容,而不是範圍界定不清的“不雅”內容。“淫穢”內容,有明確的法律定性,內涵和外延也是相對清晰的,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不雅照片”“私密照片”。

其次,《治安管理處罰法》是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而非侵入私域。《治安管理處罰法》主要處罰那些破壞社會治安秩序,但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爲。刑法明確規定了“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和“傳播淫穢物品罪”,《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禁止傳播淫穢內容,是對於刑法相關罪名的銜接,形成處罰梯度。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私密聊天也非法律盲區。新法的施行,既是對淫穢信息傳播行爲的嚴厲震懾,也是對清朗網絡環境的有力守護。對於普通網民而言,需要摒棄“私下傳播無責”的錯誤認知,自覺規範網絡行爲;對於網絡平臺與羣組管理者而言,更需履行管理責任,主動清理不良信息。(來源:“央視網評”微信公衆號、“新華日報”微信公衆號)

通 報 編造“有學生被拐”謠言,網民羅某被警方予以行政處罰

詳情:近日,有網民在互聯網平臺發佈信息稱“聽說學校2位女同學差點被人販子帶走,報警後抓到了6個人,跑了2個人……”,引發關注。經向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覈實,網傳信息系謠言。網民羅某在與人閒聊時聽聞“有學生被拐”,在未覈實真僞的情況下,將不實信息發佈至網絡引發關注和討論,其行爲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目前,羅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來源:“重慶闢謠”微信公衆號)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

相關推薦
請使用下列任何一種瀏覽器瀏覽以達至最佳的用戶體驗: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Microsoft Edge 或 Safari。為避免使用網頁時發生問題,請確保你的網頁瀏覽器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