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動物城,瘋狂偷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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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視覺志(ID:iiidaily) 授權轉載

最近,多部電影陸續上映。其中上映16天的《瘋狂動物城》,狂攬超過30億票房。

電影院的大屏熄了又亮,接待一批又一批觀衆,應接不暇。觀衆們屏息凝神,沉浸在電影的世界裏。

瘋狂的,不僅是動物城,還有不合時宜亮起的手機屏、閃光燈。

隨着電影劇情的發展,朱迪和尼克在銀幕裏上演深情告白,越來越多的觀衆舉起手機,對準銀屏,迫不及待地將關鍵劇情定格、錄製,社交平臺。

屏幕上的光與觀衆手中閃亮的、星星點點的手機屏幕交織,形成一種不和諧的交響曲。

這場盛大的觀影狂歡,被網友戲謔地稱爲“瘋狂盜攝城”。

社交媒體上,被po出來的動圖、照片、視頻,正以驚人的規模傳播着。

有人將這一行爲視作熱愛與參與的證明:買票進場、第一時間分享、爲電影“自來水式”宣傳,彷彿是這場電影盛宴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在他們看來,幾秒鐘的拍攝不過是記錄情緒的本能,是“我在這裏”的宣言。

但也正是在同一時間,另一羣人感到憤怒與無力。

鏡頭舉起的那一瞬間,不只是刺眼的光打斷了沉浸,更像是某種邊界被悄然越過——他人的觀影體驗、創作者的勞動成果、銀幕後應有的尊重,都在一片“分享衝動”中被擠到角落。

一張張模糊的截圖、一段段失焦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擴散,成爲電影上映後最先泄露的“另一個版本”。

瘋狂咔擦

當一部大熱電影上映,在朋友圈、抖音、小紅書上,你幾乎很難不看到“屏攝”的現象。

有人在電影片名出來的那一瞬慌忙舉起手機定格。

有人守在最高潮的節點,只爲記錄那一個“不得不拍”的經典瞬間。

有人甚至爲了錄下一整段高能情節發佈在社交媒體上,手機屏幕時不時就亮起。

還有人拍下數十張截圖,拼成社交媒體中的九宮格、十八宮格還不夠,在評論區洋洋灑灑更新每一張認爲“值得紀念”的瞬間。

當一不小心錯過拍下某一個經典瞬間的鏡頭時,他們還得在網上求圖。

劇情一推進到高潮,幾臺手機就像探照燈一樣猛地亮起。而後排觀衆,則在大銀幕下還要被迫被好幾個小亮屏吸走注意力。

那些在黑暗中突然冒出的光,像是一道道裂縫,瞬間把電影營造的情緒撕開。

而在電影院裏,被頻繁亮起的手機屏幕擊碎的,是所有人共同購買的那段應該安靜、完整的兩小時。

說到這裏,可能很多人並不知道“屏攝”是什麼。

什麼是“屏攝”,或者說“盜攝”?

從字面上說,這是指一種包括錄像、錄音、拍屏在內的影院盜攝行爲。

事實上,在觀影過程中,在龍標之後對着銀幕拍下的任何一幀畫面、任何一段視頻,都算“屏攝”。

也就是說,我們在網上分享的任何一張拍攝正在放映的銀幕的照片,包括片名、彩蛋,都算“屏攝盜攝”。

也許是害怕錯過社交,害怕不能參與熱點,也許是發圖比表達更直接,金句比感受更容易傳播。

於是我們不斷打卡、記錄、分享,發一張清晰的“屏攝”圖片,配以文案評論,彷彿不拍下點什麼便無法記錄我們的在場。

但是,瘋狂的“屏攝”行爲,也會引來一部分網友的不滿。

“多刷一會兒社交平臺,我都能在網上看完了。”

“朋友圈有個人看瘋狂動物城拼了幾百張圖發朋友圈,感覺能在他的拼圖裏面看完故事情節了。”

“我不會去電影院二刷瘋狂動物城2的,在朋友圈已經八刷。”

被舉起的手機屏幕影響的,除了電影院裏買票的觀衆,還有社交平臺上被劇透得措手不及的網友。

有人發現自己還沒走進影院,劇情的轉折、角色的伏筆、甚至最終的彩蛋都已經在短視頻平臺被切割成碎片,散落在算法推送裏。

無獨有偶。

早在”瘋狂盜攝城“之前,春節期間上映的《哪吒2》便遭受嚴重的“屏攝”之困。

滿天飛的“屏攝”導致官方不得不出面發佈聲明。

爭議真正被推向高潮的,是輿論場上無法互相理解的對立觀點。

在影廳裏,提醒成了一件需要勇氣的事。有人輕聲說“能不能不要拍”,得到的是一句冷冷的“關你什麼事”。

有人向影院工作人員反映,對方只能無奈地說,“我們勸,但不一定聽。”

更多的人選擇了沉默,選擇將情緒宣泄在網上。

線上線下,兩種情緒迅速對立起來。

“我只是拍幾秒鐘,又不違法。”

“我這是表達喜愛,免費幫電影宣傳。”

“我都花錢買票了,拍幾張照片還不可以了?”

另一方則憤怒地反駁:

“想宣傳可以拍票根,爲什麼一定要亮屏拍電影?”

“我也花錢了,你影響我的觀影體驗了。”

“能不能有點知識產權意識呢?這不是喜愛,是傷害。”

在去年春節期間,一位博主因爲觀影時勸阻“屏攝”,最終發展爲罵戰事件,只能前往公安局調解。

圍繞“屏攝”的討論,在一部部熱門電影的上映中不斷髮酵,逐漸從“觀影禮儀”變成了一場關於尊重、版權和邊界感的社會爭議。

也許關於“屏攝”的問題,真正觸碰到的是當下人們的一種時代性焦慮。

在這個人人都是記錄者、分享者的時代,我們似乎越來越少將自己沉浸在觀看中,而越來越急於證明自己看過。

當反對“屏攝”時,我們在反對什麼?

事實上,“屏攝”之所以被反對,並不只是因爲破壞觀影體驗這麼簡單。

當然,這也是最直接也最淺顯的理由。

2021年春節期間,曾有百餘位明星發出拒絕電影盜攝倡議,提出了一句口號:

正在放映的電影不是景點。

這句話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屏攝”影響他人的本質。

景點賣的是一種空間體驗,重在置身其中、親眼所見,遊客在景點拍照並不妨礙其他人在這個空間的權益。

但電影院賣的是視聽體驗。電影院的黑暗環境本是爲沉浸式體驗而設計的,每一次突如其來的屏幕亮起,都會讓視線被迫轉移,觀衆的注意力從劇情中被拉扯出來。

“你永遠不知道下一次的光點什麼時候又會跳出來晃你一下。”

從道德上來講,在電影院“屏攝”與在公共場合吸菸、高鐵裏大聲外放視頻是一樣的。

從法律上來講,我國在2017年開始施行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中便有相關規定: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那如果我不錄音錄像,只是拍照呢?

法制出版社的電影產業促進法釋義中寫道:從最小限度影響當事人權益的原則出發,法律只是對連續性錄音錄像行爲做出規範,不適用於個別的單獨的拍照行爲。

但是,如果在電影院裏拍照的行爲可能影響其他觀衆的觀影體驗、擾亂電影院的觀影秩序,電影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通過提前告知等方式予以提示,加以管理。

而影院和電影方也正是用了許多方式進行告知:“抵制屏攝盜攝”。

進入影院,有些場地和牆壁上會有相關的告示牌。

電影票根背面也寫着:禁止攝影、攝像和錄音。

一些影院會在電影開始前的片頭廣告裏,加上一句醒目的提醒:“請關閉手機拍攝,尊重版權。”

一些熱門影片甚至會在正式開場前播放拒絕盜攝的特別短片,用最直接的方式告知觀衆:屏攝不僅不被歡迎,更可能觸碰法律底線。

電影宣傳方也爲此做出很多努力。今年春節檔,公映的6部作品共同發佈了抵制“屏攝”的觀影提示。

電影明星攜手共同發出拒絕電影“屏攝”的倡議。

但即便如此,各類提醒仍然如同空氣般被習慣性忽視。

或許在觀影之前,大家都知道“屏攝”不被允許,可真正坐進電影院裏,當面對情緒達到峯值的畫面、最能引發共鳴的瞬間,不少人依然忍不住舉起手機。

這種無意識的背後,是知識產權教育長期缺位導致的“認知割裂”。

在韓國,若偷偷拍攝正在院線上映的電影畫面,並將其上傳至社交媒體或公衆場合,將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就連已下線、但在流媒體平臺播放的電影,若未經版權方同意截屏,並將畫面上傳至社交媒體,也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在臺灣地區,在影院內拍照或攝影,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2萬新臺幣;香港的《防止盜用版權條例》第544章明確規定,嚴禁在放映室拍攝及錄影,否則有可能被罰款和監禁,即使以“學習”的名義也不可以。

在《熱辣滾燙》上映期間,有網友在平臺上直播電影放映的畫面,引發導演路陽的轉發,表示“文明觀影,拒絕盜攝。這是小學生都懂的道理。”

而有的行爲雖然沒有現場直播這麼嚴重,但“屏攝”已經近乎是全片“記錄”。

一秒視頻由24張圖片組成。有網友揶揄:如果我的眼睛可以一秒眨24下,那有些人的“屏攝”圖片都可以完整播放完一部電影了。

而當精彩畫面被上傳到社交平臺,想走進電影院的觀衆因爲已經被劇透得七七八八,也放棄了買票觀看的念頭。這何嘗不是對電影知識產權的一種傷害?

然而,真正的認知斷層在於:許多人並不把自己的行爲視爲侵權。

在他們看來,“屏攝”不過是“分享”、“記錄”、“表達喜歡”,發一條動態、配一句文案,是互聯網時代再正常不過的社交動作。更何況,只是幾秒鐘、幾幀畫面,又不會真的造成什麼損失。

對尚未觀影的人而言,電影的驚喜點、反轉點在社交媒體中被提前耗盡;對片方而言,這意味着實打實的觀影轉化率被吞噬。

這與“全片泄露”的盜版當然不能等量齊觀,但在傳播效果上,卻具備類似的傷害:故事被分拆,節奏被打亂,期待被稀釋,走進影院的必要性被削弱。

更諷刺的是,在某些討論區裏,甚至出現了“屏攝攻略”:

哪些鏡頭最值得拍、3D電影怎麼拍照、如何避免被工作人員看到……

“屏攝”竟然正在被悄悄合理化。

但它的結果都從來不是無害的。

它不僅干擾體驗,更是以一種“微小但持續”的方式,不斷侵蝕整個電影行業賴以存在的知識產權基礎。

如何正確記錄並表達喜愛?

事實上,觀衆想記錄情緒、分享喜愛並沒有任何錯。

無論是被某個鏡頭擊中、被某段臺詞觸動,還是希望讓朋友們知道“這部電影真的很好看”,這些都是電影文化最核心、最健康的傳播動力。

問題從來不在“表達喜愛本身”,而是表達方式上。

那麼,在不屏攝、不盜攝的前提下,我們如何正確而有效地支持一部電影?

最直接的方式便是走進影院,買票、二刷依然是對作品最直接、最實質的支持。票房不是唯一標準,卻是創作者、發行方、影院鏈路最能感知的反饋形式。

其次,語言會比畫面更有力地表達喜愛。電影的魅力不該依賴劇透片段,而應由真正看過的人去講述。

一句小小的評論,往往比一張“屏攝”照片、一段“屏攝”視頻更能激發他人的觀影興趣。

評論、影評、長文解讀、感受分享,或是官方海報和劇照,都能成爲傳播的一部分。

記錄在場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拍攝票根、影院門口的海報和易拉寶,都是一種記錄方式,而不必依賴“屏攝”畫面。

如今,大部分電影都建立了自己的社交玩法。

剛剛上映的《瘋狂動物城》,不少人用AI生成自己和尼克、朱迪在電影院裏的合照,栩栩如生。還有人分享各種花樣打卡方式。

它們既滿足表達欲,又不觸碰版權雷區,更讓“喜歡”成爲真正的參與。

最後,把尊重當作參與文化的一部分。

越是熱門的電影,越需要觀衆自覺守住底線,讓作品留給每一個人第一次、完整的體驗。

當我們願意關閉手機、放下拍攝衝動、遵守影院的黑暗與安靜,實際上也是讓“喜歡”具備更成熟、更公共性的意義。

也許我們很多觀衆從來都不知道“屏攝”是不對的,以前或多或少都“屏攝”過,這都沒關係。

但看完這篇文章,下一次走進電影院,或許我們都可以收起手機,在黑暗中靜靜欣賞完一部電影的每一幀畫面。

喜愛電影的方式有很多,但最不應該的一種,就是讓手機比銀幕更亮。

監製:視覺志

編輯:+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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