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違法嗎?
很多人都知道酒後不能開車,那酒後能騎電動自行車或者自行車這樣的非機動車嗎?
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導致多起悲劇
1.泰安貝某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撞車案:2025 年 11 月,貝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泰安環山路行駛至泰山科技學院北門時,闖紅燈與一輛右轉彎的小型轎車相撞。經檢測,貝某血液酒精含量達 185.9mg/100ml,屬於嚴重醉酒駕駛非機動車。最終交警判定貝某承擔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酒精作用使其對交通信號判斷失誤,直接引發了事故。
2.北京馮某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撞路緣石身亡案:2025 年 11 月,馮某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北京北五環外環輔路上清橋東側時,多次騎行摔倒後仍堅持騎行,最終失控撞上路緣石,倒地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後血檢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達 269mg/100ml,遠超 80mg/100ml 的醉酒標準,酒精嚴重破壞了他的平衡控制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3.北京延慶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撞隔離帶身亡案:2024 年 12 月,一名駕駛人在延慶區一條空曠街道上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行駛中失控駛入對向機動車道,隨後撞向道路隔離帶倒地,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該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爲 149mg/100ml,屬醉酒駕駛,即便道路空曠,酒精導致的判斷失常仍使其釀成悲劇。
4.上海王某酒後騎行違規電動自行車撞貨車身亡案:2024 年,在奉賢區人民塘路浦星公路路口,王某未佩戴頭盔,飲酒後騎行電動自行車撞擊了正在等待紅燈的廂式貨車尾部,當場死亡。經檢測,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 59mg/100mL,且其騎行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警方綜合認定,王某的酒後騎行等多項違法行爲是事故主因,其需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80毫克,就屬於醉酒。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處50元罰款。
很多人都覺得非機動車的速度比不上機動車,但這並不意味着沒有風險。身體失控、反應變慢、判斷遲鈍,這些酒精帶來的危險從不挑車型。
今年11月,在北京北五環外環輔路上清橋東側發生了一起悲劇:馮某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幾次摔倒後爬起,最終撞上路緣石,倒地受傷,經搶救無效身亡。事後血檢顯示,馮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69mg/100ml,屬醉酒駕駛。
去年12月,在北京延慶區一條空曠街道上,一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駛入對向機動車道,隨後撞向隔離帶內倒地,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血液酒精含量鑑定爲149mg/100ml,屬醉酒駕駛。
民警介紹,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掌握平衡技巧,人在飲酒後,神經平衡能力會受到影響,大大增加操作失誤、自行摔倒,或者撞到其他固定物的風險。
此外,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對人體的保護有限,若出現碰撞事故,容易造成較爲嚴重的傷害。
十類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爲
爲規範非機動車通行秩序,北京交管部門自今年7月起,啓動了非機動車十類不文明行爲專項整治。
•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爲;
•多人並排騎行:兩人及以上並排騎行佔據非機動車甚至機動車車道,阻礙交通;
•追逐競駛: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危險騎行和競速行爲;
•人行橫道騎行:在人行橫道內騎行,威脅行人安全;
•車筐載人:利用車筐搭載人員,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
•越線等待: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
•不規範停車:在道路上違規停車滯留、不按規定區域停放影響通行;
•低速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內長時間低速行駛,妨礙後方車輛通行;
•人行便道騎行:擅自進入人行便道騎行,干擾行人通行秩序;
•酒後騎行:飲酒後駕駛非機動車,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這十類行爲不僅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數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衆號、北京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