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斬謠(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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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用鹽水洗臉能殺菌、消毒、控油、消炎、去角質?

真相:這種說法沒有科學依據。

我們常說的鹽水(NaCI溶液)相比清水,只多了鹽,也就是氯化鈉。而氯化鈉外用洗臉時,對皮膚並沒有什麼積極作用。一來,氯化鈉成分簡單,不是藥物,沒有針對皮膚問題的藥理學作用,二來,皮膚有足夠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屏障,這種普通的成分並不會對它造成什麼影響。

稍微有點經驗的人,也不難發現,要是氯化鈉這麼有用,爲什麼日常用的護膚品鮮有它的身影,產品成分表幾乎都是"水"打頭?所以,即便鹽水洗臉真有用,那也是水的清潔作用。

現在不少人可能有皮膚敏感、出油、冒痘等問題,但改善和解決這些問題,還是要依靠科學、靠譜的手段。用"鹽水洗臉"的方式顯然是無效的,甚至有可能會造成皮膚損傷。(來源:科學闢謠)

淘米次數越多越好?

真相:這是一個常見誤區。米粒外表面的糊粉層中含有豐富的B族維生素、礦物質和膳食纖維等,這些營養物質(尤其是 B 族維生素)很容易溶於水。在反覆用水淘洗的過程中,米粒表面的 B 族維生素,如維生素B1、B2、煙酸等的損失較多。且隨着淘米次數、浸泡時間的延長、淘米水溫度的升高,營養素的丟失也會增加。

很多人會擔心大米的衛生情況。實際上,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在超市購買的大米制品都已經去除了灰塵和沙子。也就是說,我們從超市、糧油店購買的大米已經沒有什麼雜質了,在烹飪的過程中不需要再反覆淘洗。

綜上,淘米次數並不是越多越好,一般建議不超過3次,並且不要用流水沖洗或開水燙洗,更不要用力搓洗,只需要輕柔地淘洗 1~2 次,衝乾淨米上的塵埃即可。(來源:科學闢謠)

捏造災情險情、虛構校園事故... 公安機關公佈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詳情:今日,公安部公佈10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劉某明、李某洋、方某慶、盛某琳虛假擺拍“上海老伯撿拾名包後向失主勒索5萬元”網絡謠言案

近日,上海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明(男,34歲)經營一家奢侈品回收店,爲提升店鋪知名度、吸粉引流,夥同店鋪員工李某洋(男,25歲)通過經紀公司招募方某慶(男,62歲),前往太古匯擺拍了內容爲“上海老伯撿拾名包後向失主勒索5萬元”的虛假視頻後,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店鋪主播盛某琳(女,29歲)作爲視頻中演員出現。該視頻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大量網民給與負面評價,對當地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二:劉某峯編造傳播“進入雲南玉溪城區必須繳費200元”網絡謠言案

近日,雲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峯(男,50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了內容爲“爲了響應國家號召,即日起玉溪政府決定:凡是進入玉溪城區的必須繳納200元的城鎮維護費用,該費用可以在5年內隨意出入玉溪城區!500元可以一輩子隨意出入玉溪!”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討論,對當地羣衆造成誤導,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三:王某彪編造傳播“女兒‘王喵喵’走失”網絡謠言案

近日,浙江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彪(男,28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篇內容爲“女兒‘王喵喵’被人抱走”的虛假信息,並配以一張從互聯網上搜到的小女孩圖片後,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誤導不少熱心人士紛紛轉發、助力尋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四:李某江編造傳播“四川德陽發生液化氣罐車爆炸”網絡謠言案

近日,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李某江(男,58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社交平臺發佈內容爲“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東湖街道大地村境內,一輛運載液化氣罐的貨車在行駛途中突發起火爆炸。劇烈的燃燒引發十餘次連環爆炸,氣罐被炸飛後墜落在地,周邊村民住宅玻璃大面積震碎”的虛假險情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引發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五:王某編造傳播“山西大同地震現場一片廢墟?”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女,57歲)使用某文字類AI工具捏造了涉“山西大同地震”相關謠言信息,之後又利用某視頻生成類AI工具生成與文本對應的視頻,在某社交平臺發佈,並配文稱“大同地震現場:一片廢墟與驚魂”,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六:何某會編造傳播“重慶金科廊橋水鄉6.8級地震”網絡謠言案

近日,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何某會(女,53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了內容爲“金科廊橋水鄉三組6.8級地震”的虛假災情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引發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七:劉某編造傳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車糾紛持刀傷人”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男,36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以自己前期看到過的一起普通交通糾紛事件爲原型,捏造“司機持刀傷人”的虛假警情,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八:梁某鵬編造傳播“山東濰坊一學生在體測時因爲高溫身亡”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梁某鵬(男,29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編造內容爲“七月八號下午兩點二十七分,山東濰坊高密。十二歲的李亮亮倒在滾燙的塑膠跑道上,距離他剛跑完的400米體測終點僅一步之遙。當時電子屏跳動着39℃高溫,塑膠跑道表面早已突破50℃,他靜靜趴了整整三分鐘.......”的謠言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九:劉某元編造傳播“山東威海某小學開學第一天學校塌了?”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元(男,26歲)爲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內容爲“山東威海某小學開學第一天學校塌了”的謠言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十:慄某編造傳播“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熱搶救無效身亡”網絡謠言案

近日,廣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慄某(男,36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內容爲“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熱搶救無效身亡”的謠言信息,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以上人員均已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來源:“公安部”微信公衆號)


來源:四川互聯網舉報闢謠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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