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無人機、擺拍相親……成都公安公佈六起網絡安全相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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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爲國家網絡安全宣傳週,9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公佈六起網絡安全相關典型案例說法警示。2025年,成都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依託“淨網2025”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危害數據安全、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組織考試作弊、網絡謠言等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全面整治網絡亂象,持續淨化網絡生態,切實維護了網絡空間安全及社會公共安全。

刑事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一:陳某非法破解無人機飛行控制系統案

犯罪嫌疑人陳某利用無人機技術漏洞,非法破解無人機GPS信號及信息系統功能,擅自解除無人機限高、限速等安全防護措施,共計非法破解無人機5臺,非法獲利3萬餘元。該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規定,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

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無人機的地理圍欄、限高、禁飛區限制爲國家強制性安全措施。非法修改無人機系統功能屬於違法行爲,可能引發重大安全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侵入敏感區域、泄露機密信息、擾亂空中秩序等。此類行爲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二:劉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劉某、周某以“免費拍攝新生兒成長照”爲誘餌,僞裝成醫院工作人員騙取孕產婦信任,非法獲取新生兒信息,並將信息販賣給成都某影樓拍攝機構。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該團伙,抓獲涉案人員5名,涉案金額達100餘萬元。經查,影樓負責人通過多渠道非法購買新生兒信息10萬餘條,其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

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屬於嚴重違法犯罪行爲,無論用於何種目的,均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購買公民信息用於商業活動亦屬違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三:王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等人通過線上線下渠道發佈“科目一包過”廣告,誘騙考生繳納費用後,安排其至成都以外駕校考場參與“駕考科目一”理論考試,並提供作弊軟件協助考生通過考試。公安機關依法抓獲涉案人員30名,扣押電子設備33臺。該團伙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相關考生因違規行爲被取消考試成績,一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查實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駕駛證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許可,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3年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

警方提示

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屬於嚴重違法行爲,可能引發連鎖法律風險。非法取得證件後若因技術不精導致事故,將對個人及社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媒體擺拍相親採訪視頻引流案

自媒體賬號“成都優圈戀愛”在某平臺發佈一段33秒視頻,內容爲一男子自稱系省級機關正科級幹部,年收入35萬至40萬元,有車有房,引發公衆關注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查,外省某科技有限公司爲博取流量,通過多賬號製作、發佈虛假相親採訪視頻,虛構公務員、國央企工作人員收入信息,向婚戀平臺引流並獲取返點提成。公安機關依法對涉案人員劉某溪、張某、李某罡、徐某興、馮某、李某等6人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虛構身份、編造虛假信息的行爲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請公衆提高警惕,不輕信、不傳播未經覈實的信息。

案例二:成都太古裏發生嚴重車禍事故謠言案

網民張某某在微信羣轉發一段外省交通事故視頻,並稱“成都太古裏發生嚴重車禍”,引發公衆誤解和恐慌。經覈查,該視頻內容系外省事故,張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網絡謠言易引發社會恐慌,公衆應通過權威渠道獲取信息,切勿輕信、轉發未經覈實的內容。

案例三:教育博主直播謊稱保送清北班案

網絡教育博主孫某某在直播中宣稱“只要報我名字即可進入清北班、強基班”,引發家長羣體焦慮並導致投訴。經查,孫某某虛構“繳費成爲會員即可安排考生進入某校特定班級”的事實,嚴重擾亂教育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教育領域信息關乎公衆切身利益,任何虛構事實、誤導公衆的行爲均將依法追責。


▷信息來源:成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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