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闢謠(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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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

闢 謠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鄭重聲明

詳情:近期,有人冒充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以“全民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全民健康衛生教育辦事處”等名義推廣衛生健康教育培訓。對此,成都市衛生健康委鄭重聲明,“我委無‘全民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全民健康衛生教育辦事處’等機構。同時,我委不會通過電話、微信、郵件等方式要求任何企業接受培訓。請廣大企業及市民朋友增強防範意識”。(來源:四川互聯網舉報闢謠平臺、“健康成都官微”微信公衆號)

誤 區 今日立冬,禦寒保暖別做錯!

倏忽寒將至,今朝恰立冬。作爲二十四節氣中的第十九個節氣,立冬意味着冬季正式來臨,萬物進入休養、收藏狀態。此時如果防護不當,身體受到寒氣侵襲,就會損害健康。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有效禦寒保暖?哪些做法是有誤的?

誤區一:冬季泡腳,水溫越高越好?

真相:其實不然。民間認爲用熱水泡腳可以暖體祛溼、助眠驅寒,而且泡腳時間越長、水溫越高,功效越好。實際上,長時間高溫泡腳不僅會造成足部皮膚乾燥,還可能因爲血管受熱快速擴張,導致心臟供血負擔加重,出現胸悶、頭昏等症狀。因此,建議大家將泡腳的時間控制在15分鐘左右,水溫控制在40℃左右。此外,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孕婦及兒童不宜高溫泡腳。

誤區二:冬季門窗緊閉,無需通風?

真相:做法有誤。冬季人們爲了保暖,往往緊閉門窗,享受室內的暖氣。但是,這種做法會導致室內空氣出現循環不暢、含氧量下降、空氣污染等問題,人體長時間呼吸這樣的空氣可能導致“冬季缺氧症”,出現嗜睡、頭暈頭痛、反應遲鈍等症狀,對健康不利。因此,冬季可以選擇在陽光充足、風力不大的時間適當通風換氣,同時注意避免着涼。

誤區三:冬季晨練要“趁早”?

真相:並非如此。冬季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不但可以緩解疲勞,還能讓身體變得更加健康。但需要注意的是,冬季早晨氣流淤滯,空氣中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較濃,植被釋放出的大量二氧化碳及空氣中的鉛、砷等重金屬離子尚未擴散,新鮮空氣較少。因此,冬季晨練適宜在日出後進行。而一天中的最佳健身時機則在14時至19時之間,此時,人體自身溫度較高,體力較充沛,容易進入運動狀態,不易造成損傷,對健康大有裨益。

誤區四:穿得越厚就越暖和?

真相:並非絕對。衣服的保暖程度與其薄厚並不成正比,而是與衣服內空氣層的厚度有關。當衣服厚度增加時,空氣層的厚度相應也會增加,人也會感覺暖和。但如果這種空氣層的總厚度超過了一定範圍,衣服內空氣對流就會加大,這時候衣服的保暖性不增反降,反而不暖和。因此,冬季穿衣服不是越厚越好,我們應該選擇柔軟、貼身的衣服,減少各層衣服之間的空氣對流,才能得到最佳保暖效果。

誤區五:喝酒有助禦寒?

真相:適得其反。有些人感覺喝酒後身體會微微發熱,認爲“喝酒有助禦寒”,其實這是一種假象。因爲酒精會導致人體毛細血管擴張,加速體表散熱。過量飲酒還會造成人體體溫調節功能失調,散失過多熱量,體感只會越來越冷,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酒後寒”。所以喝酒不僅起不到禦寒作用,還容易使人感冒。

誤區六:凍傷後可用雪水搓洗?

真相:並不科學。用雪水搓洗凍傷處的“土方法”只會加重皮膚組織損傷。正確處理方法是要讓凍傷處快速復溫,一般可用40℃左右的溫水,浸泡凍傷部位半小時左右,直到凍傷皮膚髮紅、變軟、溼潤爲止。如果是肢體凍傷,要注意避免受壓,同時抬高以減輕水腫。如出現紅腫、疼痛加重,或出現水皰、血泡、膚色青紫等症狀,需及時就醫。(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

通 報 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詳情:爲有效淨化網絡環境,四川公安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造謠傳謠惡劣行爲。現公佈5起打擊處置典型案例。

1.李某編造傳播“富加殺人案嫌疑人被釋放”網絡謠言案

2024年6月,網民李某爲博人眼球,在網絡羣組中造謠富加某案犯罪嫌疑人通過找關係已被釋放。經查,犯罪嫌疑人未被釋放,李某在未覈實信息真假的情況下編造相關謠言信息,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2.蘇某編造傳播“污水流向黑龍灘污染飲用水源”網絡謠言案

2024年7月,網民蘇某爲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傳播一段下水道冒水的視頻,並配文稱“原來導致很多戶家庭被水淹的原因不是漲大水,而是街道上下水道往外冒污水,被淹是小事,關鍵是污水沒有處理直接流向了黑龍灘,影響了全眉山、仁壽人民的健康(飲用水源)”。經公安機關覈查,近期暴雨導致街道下水道堵塞漫溢,與“污水流向黑龍灘污染飲用水源”內容不符,蘇某編造的謠言信息,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蘇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3.尹某編造傳播“仁壽地震”網絡謠言案

2024年5月,網民尹某爲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仁壽“地震了”視頻。經公安機關覈查,尹某用手機拍攝仁壽街道畫面,使用虛構地震視頻並配文“地震了”。尹某造謠“仁壽地震”的行爲,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目前,尹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4.王某編造傳播“湛江一男子喫狗肉得狂犬病”網絡謠言案

2024年8月,網民王某爲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湛江市一男子喫瘋狗肉發瘋”的視頻。經公安機關覈查,原視頻內容爲某客運站一男子突發疾病,王某爲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編造傳播“湛江一男子喫瘋狗肉得狂犬病”的謠言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5.張某編造傳播“人販子在仁壽小區活動”網絡謠言案

2024年9月,網民張某爲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注意了朋友們,最怕的是人販子,每個小區在敲門”的視頻。經公安機關覈查,張某將產品推銷人員上門推銷產品編造成“人販子在小區活動”的謠言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張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來源:四川互聯網舉報闢謠平臺、“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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