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物業服務公司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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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大量個人信息的計算機未做安全管理,業主個人信息被打印成冊卻隨意放置在前臺,這些都存在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的嚴重風險。”


廣西網安民警介紹,一物業服務公司涉嫌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依法行政處罰,並要求現場整改。

在全國夏季治安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中,廣西河池市東蘭縣公安局民警收到羣衆反映,購房後經常收到裝修公司的電話或短信騷擾,懷疑個人信息被泄露。


民警走訪後發現,東蘭縣某物業服務公司對業主個人信息管理不規範,未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存在個人信息泄露安全隱患。


7月8日,河池市東蘭縣公安局對該物業服務公司涉嫌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要求現場整改。

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該物業服務公司在物業管理過程中大量採集業主公民個人信息共計400餘條,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家庭住址等,但公司未對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的計算機進行安全管理,未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


同時,該物業公司還將部分業主個人信息打印成冊隨意放置在前臺,未進行專人管理和保密設置,他人可以隨意使用,存在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的嚴重風險。


個人信息安全無小事。警方查明,該物業服務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之規定,涉嫌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目前,在民警的指導下,該物業服務公司對存儲的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隱患進行了整改。



警方提醒


廣大收集、存儲、處理個人信息的單位、企業,在處理公民個人信息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合理確定個人信息處理的操作權限等辦法,確保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並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


同時,公民個人要樹立信息保護意識,做到不隨意提供、分享、丟棄個人信息,妥善保管好包含個人信息的票據、面單等,不在街頭路邊參與泄露個人信息的促銷活動、不隨意連接公共網絡、更換電子設備前進行技術處理等。


來源:廣西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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