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博眼球散佈謠言?成都高新公安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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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有效淨化網絡環境,切實提升廣大人民羣衆上網安全感和滿意度,公安部決定將2024年作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近期,成都高新公安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

1. 依法查處戴某編造“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遷入錦江”網絡謠言案

2024年5月27日,網民“戴您淘房777”發佈一篇標題爲“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遷入錦江”的相關帖文。內容描述爲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搬遷進入錦江區。目前帖文已刪除。經覈實,該帖文系謠言。

石羊派出所在網安大隊的牽頭下,立即對發佈者戴某開展問詢調查。經查,戴某爲漲粉引流,主觀惡意杜撰了該虛假消息帖文。

2024年5月29日,戴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成都高新公安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圖源“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衆號

2. 依法查處張某編造“人販子拐娃娃,路人冷漠、警察未立案”網絡謠言案

2024年5月30日,成都高新區公安分局接羣衆舉報,有人在微信羣聊內自稱“其6個月的娃娃在高新區中德被人販子抱走後,其媳婦追上前去發生打鬥,路人冷漠無人幫忙,報警後警察以無證據證明是人販子未立案”等內容,引發羣內網友對社會治安及警察執法的質疑。

經高新區公安分局覈實,近期均未接報任何涉及兒童拐賣等相關警情。網傳相關內容系謠言,立即將發帖人張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張某自述,其爲博眼球,滿足虛榮心,所發內容均爲杜撰虛構。

6月1日,張某因虛構事實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已被成都高新公安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圖源“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衆號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製造和傳播謠言信息的行爲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健康清朗的網絡空間。

▷信息來源:“成都公安”微信公衆號、“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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