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是“寡婦年”不宜結婚?天文專家解釋爲何無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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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龍年無春,是寡婦年,不宜結婚”的消息在網上熱傳。即將到來的龍年爲何沒有立春這個節氣?“寡婦年”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記者採訪了上海天文館網絡科普部部長、上海市天文學會副祕書長施韡。


“龍年是寡婦年,不宜結婚”的消息已引起民政部關注。

有網民在民政部官網上留言:因爲2024年立春處於即將過去的農曆癸卯年末,有民間傳言,龍年爲“寡婦年”,不適宜結婚。這種說法嚴重背離了生活常識和科學常識。

爲此他建議:由民政部或其他部委聯合發文,發表一篇面向全社會的普及宣傳文章,引導公衆在龍年正常結婚,不要受迷信、社會傳言影響,爲我國人口發展事業貢獻力量。

近日,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作出答覆:“您的建議我們將予以關注,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施韡解釋,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它在農曆一年裏有時出現,有時不出現,“無春”和“兩頭春”都屬於正常現象,把它們和婚姻問題掛鉤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統計顯示,在本世紀,“兩頭春”年份有37次,“無春”年份有37次,“單春”年份有26次,可見“無春年”很常見。

“無春”和“兩頭春”都是正常現象。

從曆法上看,立春在農曆一年中之所以次數不固定,是因爲農曆是一部陰陽合曆。施韡介紹,陰曆是以“朔望月”即月相變化週期爲參考標準的歷法。這種曆法不考慮地球公轉的因素,以一個“朔望月”(平均29.5306天)爲單位累加,一年爲354天或355天,比陽曆一年少10天或11天。這個誤差累積3年,就相當於陽曆的一個月,長此以往會導致“寒暑顛倒”。

爲了避免這種情況,更好地指導農耕生產,中國古人制定了陰陽合曆,以兼顧“迴歸年”(太陽連續兩次通過春分點的時間間隔)和“朔望月”兩個週期。農曆如何實現“陰陽調和”?主要靠二十四節氣和設置閏月。

二十四節氣是農曆中“陽”的部分,可以看作太陽週年視運動軌跡上的24個等分點,每15°有一個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二十四節氣準確地反映了自然節律變化,是指導農耕生產的時節體系,也包含豐富的民俗文化。

二十四節氣示意圖(來源:天文茶餐廳)

設置閏月是爲了保證在一定週期裏,陽曆與陰曆在天數上基本一致。

早在先秦時期,華夏先民就根據大量的觀測數據提出了“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法則,最終發現了“十九年七閏”這個理想週期,即每19年補入7個閏月,共得235個“朔望月”(12×19+7=235),總時長爲6939.6910天(29.5306×235=6939.6910)。19個“迴歸年”的總時長是6939.6018天(365.2422×19=6939.6018),與前者幾乎完全一致。

“十九年七閏”示意圖(來源:漢未央)

正因爲是陰陽合曆,農曆一年與反映太陽週年視運動軌跡的二十四節氣並不重合。有閏月的一年往往是“兩頭春”,即包含兩個立春節氣,而閏月年之後的一年就可能“無春”。

比如,即將過去的兔年有閏二月,全年共384天,從2023年1月22日開始,至2024年2月9日結束。根據地球公轉規律,立春發生在每年2月3日至5日之間,2024年立春在2月4日,所以2月10日開始的龍年沒有立春。龍年到2025年1月28日結束,而2025年立春在2月3日,因此龍年全年“無春”。這是曆法特點造成的正常現象,把“無春年”看作“寡婦年”純屬迷信。


本文來源:上觀新聞
微信編輯: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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