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通宵值班卻獲刑一年,兒科判例後,基層醫療還能正常工作嗎?
文 |小外
本文爲深度觀點解讀,僅供交流學習
2026年終審落地的這起兒科醫療案,在全國醫護羣體中引發強烈震動與廣泛討論。
醫生認真接診、通宵值班,最後漏診被判實刑一年、行業禁業三年,醫院甩鍋開除、所有責任一人扛。
普通人看完覺得罰得對,畢竟孩子沒了。但無數一線醫護看完只剩後背發涼:今天判的是他,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個基層醫生。
這樁案子,根本不只是一場簡單的醫療糾紛,引發了全行業對醫療過失追責邊界的深刻反思,被很多業內人士比作醫療界的彭宇案。
一場被錯過的6小時黃金救治期
2024年2月17日凌晨 3 時左右,江西撫州一名兩歲半的男童,因持續腹瀉、嘔吐、便血,前往撫州健強第五醫院就診。
這家醫院是民營二級甲等機構,日常主要接診常見病、普通急症,是典型的基層便民醫院,接診醫生爲在崗值班醫師韓傑。
結合患兒的外在症狀與X光檢查結果,當班醫生初步判定爲急性腸胃炎合併腸梗阻,隨即按照內科常規方案開展保守治療。
凌晨救治後,患兒生命體徵暫時平穩,醫生在清晨完成查房後正常交班離崗。
但在2024年2月17日下午兩點,患兒病情突然急劇惡化,院方當即建議緊急轉診至省級三甲兒童醫院。
遺憾的是,患兒在轉院途中突發心跳驟停,送達醫院後已經搶救無效死亡。
後續屍檢與醫學鑑定揭開了致死真相,患兒真實病因是嵌頓性腹股溝疝,並非普通腸梗阻。
這種病症的救治黃金窗口僅有六小時,一旦錯過就會出現腸壞死、多器官衰竭等致命後果,而基層接診的漏診,直接讓患兒徹底錯失了唯一的救治機會。
賠錢、停崗、判刑三重處罰全部落地
患兒離世後,家屬委託專業醫療糾紛律所啓動維權流程,先後經撫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江西開元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均認定醫方存在過錯,與患兒死亡存在因果關係。
鑑定報告明確,患兒發病初期體徵典型,只要完成規範查體、及時手術,預後效果極佳,本次死亡屬於明確的醫療漏診導致的延誤救治。
2025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6月11日涉事醫生韓傑被依法刑事拘留。
同年11月17日,當地法院完成一審宣判,明確院方整體過錯佔比百分之八十五,核心疏漏包含三項違規:未常規排查腹股溝關鍵體徵、未及時申請外科會診、對患兒病情進展與轉診安排不當。
案件最終定性爲一級甲等醫療責任事故,醫院賠付家屬146萬元民事賠償,涉事醫生與科室主任被暫停執業六個月。
最重的處罰落在醫生個人身上,法院一審判決韓傑構成醫療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同時三年內禁止從事醫療行業。
2026年5月,撫州中院二審開庭審理,最終裁定維持原判,這也意味着該判例正式落地生效,成爲既定的司法案例。
更讓行業唏噓的是,事發後醫院承擔了民事賠償責任,涉事醫生個人面臨刑事追責,行業內普遍關注機構責任與個人責任的劃分邊界。
在一線醫生看來,本次接診流程是基層醫院的常態操作,設備不足、夜間人手緊缺、患兒配合度低都是客觀存在的行業難題。
診療本身是團隊協作工作,從科室質控、科室會診、醫院流程審覈,整套體系都存在疏漏。
而民事賠償與行政處分覆蓋了醫院與科室管理層,但刑事責任僅追究了首診醫生個人,呈現出民事、行政追責到機構,刑事追責到個人的差異。
分不清技術失誤與主觀失職
這起案件暴露了國內醫療司法最核心的漏洞,現行法律對醫療過失的界定極爲模糊,沒有明確區分技術過失與責任過失。
簡單來說,醫生因設備不足、病情複雜、醫學侷限導致的診療偏差,和主觀懈怠、敷衍診療、違規操作的失職行爲,在司法判決中被混爲一談。
從國際通用醫療規則來看,純粹的技術判斷偏差、受客觀條件限制的診療失誤,僅會追究民事賠償或行政整改責任,絕不會上升到刑事追責層面。
刑事定罪只針對主觀惡意、嚴重瀆職、刻意違規的極端案例。
但國內目前的司法實踐,普遍存在事故即追責、死亡即入刑的絕對化邏輯,忽略了醫學本身的侷限性和不確定性。
本次案件中,醫生全程積極接診、對症治療,不存在擅離職守、拒絕救治、敷衍診療的主觀過錯,最終卻以刑事犯罪定罪,本質是用完美的醫療規範,苛求充滿侷限的基層臨牀實操。
防禦性醫療徹底氾濫,全社會買單
該判例落地後,對整個醫療行業造成了深遠的負面衝擊,直接引發了大規模的醫生恐慌。爲了規避坐牢風險,一線醫生開始全面推行防禦性醫療模式。
面對普通輕症,一律全套檢查拉滿,杜絕任何漏診可能;面對稍有風險的病例,直接建議轉診,絕不冒險處置。
這種自保式診療,最終損害的是普通民衆的就醫權益。
過度檢查推高了患者的就醫成本,大量基層病例盲目向上級醫院流轉,導致三甲醫院掛號更難、接診壓力更大,醫療資源進一步擠兌。
醫患信任也徹底陷入惡性循環,患者吐槽醫生只會開檢查、過度醫療,醫生害怕失誤坐牢、不敢正常診療,雙向對立持續加劇。
業內將其比作醫療界的彭宇案,一次機械的結果導向判決,打破了行業的平衡規則。
法律沒有給醫生留出合理的容錯空間和免責邊界,倒逼所有醫生放棄積極診療、優先自保,最終讓整個社會的醫療體系承受代價。
醫學本身是一門充滿盲區和不確定性的學科,再資深的醫生、再完善的醫院,也無法做到百分之百精準診療。
評判醫療過錯,不能只看最終結果,更要覆盤診療過程、客觀條件、主觀態度。
結語
這起案件並非否定醫療追責的必要性,而是反對一刀切的機械司法。
行業普遍呼籲完善醫療司法細則,明確區分技術過失與責任過失,建立合理的醫生免責機制,既保障患者的合法維權渠道,也守護一線醫生的執業安全感。
唯有平衡醫患雙方權益,才能避免醫療行業持續寒冬,守住全社會的醫療保障底線。#上頭條 聊熱點#
參考文獻:
2歲半患兒身亡,醫生獲刑.2026-08-11 21:51·中國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