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觀念——沒有對與錯,只有合適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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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百分之百的真人真事。

女孩,青春靚麗,貌美如花,在全國排名前三的高校讀書。

作爲才貌雙全的校花,自然要引人注目,只要她走在路上,回頭率總會有百分之九十九。

一富家公子,派人去她家說媒,條件是給她父母1000萬。結婚後不用工作,只做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即可。

女孩父母做着不大不小的生意,正愁資金週轉困難。便與女孩商量,1000萬,你就是累死累活工作一輩子也賺不到這麼多錢。

而如果嫁給這樣的人,就可以喫山珍海味,穿綾羅綢緞,住別墅,開豪車,周遊列國如家常便飯,過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富婆生活。這種天上掉餡餅打破腦袋也搶不到的好事,何樂而不爲。

女孩開始還有些猶豫,但駕不住父母苦口婆心,加之物質誘惑實在強大,最後還是同意了。

男方毫不拖泥帶水,1000萬立馬到位,條件是當即領證。

女孩父母覺得,即然錢已到位,領證不過是早晚的事,便答應了。

領證之後,男方舉辦了聲勢浩大的婚禮,以娶全國前三高校校花爲榮,大肆宣揚,廣爲傳播。

女孩也跟着風風光光,享受了普通新娘不可能享受到的物質待遇。

婚禮後,公子要求女孩退學。

女孩說,我已大三,再有一年就能領到畢業證。

公子說,你一個不需要工作的人,要那個證有什麼用。

女孩說,畢業證能代表我的學歷,也是我寒窗苦讀的見證,怎麼能說沒用呢。另外,咱倆素不相識,起碼要接觸一段時間,培養一下感情。

公子聽到感情兩個字,差點笑出聲。

多數同學開始就不贊成這段婚姻,只是面對1000萬的強大優勢,無力作出明確反對。現在聽說她要培養感情,也禁不住笑出聲:人家是花大錢買的你,還有什麼必要培養感情。感情在人家眼裏,一分錢都不值。

最終,這位校花退學也不是,不退學也不是。把全國排名前三的高校生活,過得難熬又尷尬。

對於這件事,坊間自然衆說紛紜。有贊成的,有反對的,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兩個陣營。

但有個明白人說得最爲透徹:

首先,

在金錢至上物慾橫流誰有錢誰就是英雄的當下,用金錢開路娶明星靚女的事已算不上稀奇。

各有所好,各有所需,各有所志,各有所取,純屬雙方自願選擇。

更何況追求高品質物質生活是人的本能,天經地義無可厚非,並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

只是,

在這種以金錢爲代碼形成的婚姻下,還想談什麼感情,就有點奢望了。

因爲金錢代替不了感情。感情是一種精神,不是物質,更不是用金錢能換來的。

至於這種婚姻能否長久,能否有真正的幸福,倆個人在一起究竟合適不合適,也只能憑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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