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升的三重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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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文明是現代化國家的顯著標志。要把提高社會文明程度作爲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大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圍繞公民道德建設、社會誠信建設、城鄉精神文明建設等關鍵領域作出系統部署,爲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指明瞭實踐方向。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將“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升”納入“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爲新徵程文明建設擘畫了清晰藍圖。禮儀是文明社會的行爲準則,立起社會交往的外在規範;誠信是文明社會的價值內核,夯實人際互動的信任根基;共享是文明社會的發展指向,推動社會公平的均衡實現。三者層層遞進、互爲支撐,共同構成提升社會文明程度的核心路徑。

以禮儀塑造文明社會的行爲規範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禮儀是宣示價值觀、教化人民的有效方式。”然而,伴隨現代社會的深刻變革,一些傳統禮儀規範逐漸過時,同時新的禮儀規範尚未健全,這種禮儀的缺位是一些領域內“失禮”“無禮”現象頻繁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爲此,我們要豐富禮儀的現代內涵,健全禮儀的運行機制,努力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面貌、文明風尚、行爲規範。

堅持理論創新,豐富禮儀的現代內涵。作爲道德的外在體現與實踐規範,禮儀是推進公民道德建設的關鍵要素,通過將抽象的道德原則轉化爲可視、可聽、可循的行爲規範、儀式流程和社會制度,引導人們追求和踐行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然而,道德是具體歷史階段的產物,隨着道德內涵的豐富與發展,相應地構建與現代文化、現代生活相融相通的禮儀成爲了時代的呼喚。要批判地繼承中華傳統禮儀文化,發揚其中的精華成分,摒棄其中的糟粕內容,推動中華傳統禮儀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要聚焦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興科技變革,健全數字空間、網絡空間的禮儀規範,探索形成良好的數字禮節和網絡禮儀;要立足新時代偉大實踐,結合各地歷史文化底蘊,概括和總結彰顯時代風采、富於地方特色的時代新風、禮儀規範等,增強人民羣衆對於禮儀規範的親切感和歸屬感。

注重實踐導向,夯實基層文明根基。基層社會是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場域,無論是“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還是“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文明鄉風正是和美鄉村的核心內涵之一。當前基層社會特別是鄉村地區的社會文明建設還面臨不少困難挑戰,一些地區高額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等問題仍然突出。因此,要結合實際拿出約束性規範和倡導性標準,在羣衆普遍接受的基礎上適時並逐步下調倡導性標準;要優化公共服務質效,有針對性地提升公共服務供給,鼓勵基層利用鄉村綜合性服務場所,爲村民婚喪嫁娶等活動提供普惠性服務;要強化共建共治共享思維,發揮社會機制的重要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創新用好村規民約等手段,引導村民建立健全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自治組織,調動村民自治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實現德潤人心、化風成俗。

強化制度保障,健全禮儀制度體系。新時代,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國家禮儀制度建設,在禮典體系、禮典規制以及禮典組織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七一勳章”頒授儀式、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頒授儀式、烈士紀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等禮儀制度在凝聚力量、教化人心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加強禮儀制度構建,要利用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紀念慶典活動,通過禮儀制度褒獎先進,彰顯禮儀文化的時代價值;要積極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共同發力的禮儀文化教育體系,尤其注重讓青少年在學習和生活中感知禮儀、領悟禮儀、踐行禮儀,大力倡導網絡禮儀,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要修訂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等行爲準則,更好發揮其規範、調節、評價人們言行舉止的作用,爲社會文明程度提升提供製度支撐。

以誠信築牢文明社會的信任根基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企業無信,則難求發展;社會無信,則人人自危;政府無信,則權威不立。誠信是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基石,更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誠信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領域協同以及多維度統籌推進。

完善社會信用制度,健全信用體系框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正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石。構建覆蓋各類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要堅持弘揚誠信文化,發揮中華優秀重信守諾文化資源作用,推動誠信文化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形成守信踐諾的良好社會風尚;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共建,圍繞政府、企業、社會組織、自然人等主體的信用建設,構建覆蓋各類主體、制度規則統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會信用體系;要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市場化社會化水平,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推動信用融資和信用交易發展,加強平臺經濟等領域信用建設,助力高質量發展。

增強社會修復能力,優化信用修復機制。社會修復能力是社會主體遭遇壓力後實現恢復提升的關鍵能力,信用修復則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更好幫助信用主體高效便捷重塑信用,要依託信息和數據相關法律的技術規範,建立健全統一規範、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復制度;優化信用修復規則,發揮正向激勵作用,防止形式主義修復帶來的不良影響;探索通過發放信用修復證明書、增添電子記錄等方式,爲修復主體提供信用恢復證明,避免互聯網殘存信息引發誤會;嚴厲打擊信用修復領域違法違規行爲,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修復環境。

賦能基層治理實踐,深化信用治理創新。基層信用治理既是提升社會主體誠信意識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抓手,更是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健全基層治理體系”要求的具體實踐。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地方立法和政府規章,推動信用示範區建設和基層信用創新銜接,推進公共信用信息賦能基層治理,建立涵蓋基層治理領域的信用體系;要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做好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優化採集指標和評價規則,提升對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評價水平;要完善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機制,將其運用於榮譽評定、銀行信貸等場景,激發羣衆參與信用治理的積極性;要推動信用園區、信用街區建設,鼓勵羣衆反饋城市治理問題並給予信用積分獎勵,實現自治意識和誠信意識雙提升。

以共享推動文明社會的均衡發展

共享是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追求,更是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的核心要義。爲此,要着力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一體化,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格局,爲實現城鄉居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撐。

建立普惠標準體系,促進服務均等一體。聚焦公共文化服務內容、網絡和能級,制定科學的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體系;以民衆可感可知可及爲判斷,以不同羣體需求爲導向,確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結合規劃編制,按照有效服務人口、半徑要求,優化城鄉公共文化服務時空佈局;發揮數字技術優勢,提升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雙向流通,助力區域協調發展。

創新服務供給模式,保障羣體平等權利。隨着新型城鎮化推進,非戶籍人員的公共文化需求日益凸顯。公共文化服務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特徵,探索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成爲促進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徑。要完善新市民積分制度,科學設置指標體系及賦分標準,探索長三角等地區個性指標積分互認,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關注快遞員、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精神文化需求,結合其作息規律推進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供給,擴大優質數字文化服務覆蓋面,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全多元供應機制,構建共建共享格局。當前城鄉羣衆的文化需求呈現個性化、差異化特徵,單一政府供給模式難以滿足需求。必須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相結合,構建多元主體供應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通過差異化項目制運作激發社會組織供給動力,促進其參與公共文化設施運營、活動打造和資源配送;健全城鄉公共文化志願服務體系,組合物質與精神激勵手段,優化志願者激勵機制,推動文化志願服務常態化、實效化、品牌化,形成政府、社會、羣衆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讓文明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社會文明是社會發展階段和發展程度的重要表現,社會文明程度是衡量國家現代化水平的基礎性指標。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是一個長期、重大而複雜的工程,必須堅持系統觀念,綿綿用力、從容推進、久久爲功。在“十五五”這個“關鍵時期”,要錨定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紮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等目標,推動社會文明程度不斷達到新高度,夯實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根基。

(作者單位:浙江工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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